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持续贫困作为一种社会现实早已存在,而自《2007年中国社会蓝皮书》中提到这一现象之后,引起了人们的更多关注。持续贫困问题在我国农村地区广泛存在,而在城市中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一 导论
持续贫困是指贫困群体日趋定型、相对“凝固”、缺乏改变自己命运的渠道和机会,难以实现公正合理开放地向上流动,贫困成为某一群体的固定特征,甚至一代代传递下去的现象。持续贫困还有不同的表述,如贫困的固定化、贫困的代际传递、贫困的循环、贫困的延续性、贫困的再生产等。
国外关于持续贫困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并据此提出了贫困的代际传递理论。贫困的代际传递就是指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子女在成年后重复父母的境遇——继承父母的贫困和不利因素并将贫困和不利因素传递给后代的恶性循环;也指在一定的社区或阶层范围内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代际延续,使得后代重复前代的贫困境遇。贫困代际传递理论在西方是一个具有较大影响的贫困理论流派。原因解释上主要有要素短缺论、智力低下论、贫困文化论、环境成因论、素质贫困论、功能贫困论、社会排斥论、能力贫困论等。[1]
国内关于持续贫困问题的研究侧重于定性分析,运用了社会排斥、贫困文化以及贫困代际传递等理论,对贫困群体、低收入群体、底层群体以及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流动机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阻碍其向中上社会阶层流动的因素。研究表明,不仅城市贫困群体依靠个人努力改变命运的难度加大,而且其子女通过教育、就业等正常渠道进入更高阶层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当贫困群体因种种原因难求温饱的时候,他们的子女一年到头挣得的工资也只够解决温饱,贫困成为他们摆脱不了的宿命。这表明,“世袭贫困”已经成为了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近年来城市持续贫困问题也越来越显著。
2006年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曾提出了要解决持续贫困问题,规划首次提出要更加注重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扶助,通过寄宿学习、家庭寄养、社会托养、免费职业教育等,改善贫困家庭子女成长环境,防止贫困代际传递。这是党和政府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现“贫困代际传递”这一概念。这表明“贫困代际传递”问题也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二 资料与方法
城市贫困最初的产生,往往是社会转型、政策作用以及市场竞争与淘汰的结果。这种贫困是暂时的,只表现为经济上的贫困,即贫困者在价值观念上仍然符合主流文化的要求,能保持积极的心态,努力寻找获得较高收入的工作,只要碰到适当的机会,摆脱贫困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贫困如果在一个环境中长期起作用,人们始终不能得到较好的机会摆脱这种状况,则可能陷入精神危机之中,被懒惰、失望的情绪笼罩,对生活和摆脱贫困失去信心而陷入消极的陷阱,并且这种消极的情绪可能向下一代传递,形成一种与主流文化相背离的亚文化,从而陷入持续贫困的状态。
本研究通过对城市贫困群体的抽样调查,分析城市贫困家庭陷入持续贫困状态的可能性,描述河南省城市持续贫困群体的现状,分析持续贫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持续贫困包括贫困的代内滞留和代际传递两个方面。贫困的代内滞留是指贫困主体依靠自己的劳动不能摆脱贫困,长期滞留于贫困状态。贫困的代际传递则是指贫困家庭中的年青一代受到上一代贫困的影响,并承接了这种贫困状态,主要表现为受教育少、文化资本匮乏、缺乏进取精神等。
调查对象为郑州市的贫困群体,包括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民政部门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认定的城市贫困人口。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低保标准最高的城市,目前每人每月领取275元。郑州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建立城市低收入救助制度以后,进一步扩大了城市贫困人口的范围,郑州市的城市救助对象数量在现有4.5万人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约4万户10万人的城市低收入对象。
调查于2009年10~12月进行,调查地点选择了郑州市的中原区、金水区和二七区。调查由中原工学院2006级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及其他社区调查人员共同参与实施,也得到了相关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