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闲暇生活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闲暇生活入手,可以更好地反映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生活方式的实然状态,反映出城市化与农民生活方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本文以河南花木之乡农民为例,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具体解读。城市化进程为花木之乡的农民开启了闲暇生活方式现代化变迁的契机,但农民在闲暇生活方式上依然呈现较多的传统性特征,尚存在诸多问题,如闲暇时间分配情况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闲暇活动内容单调,主要以消遣娱乐型为主,提高发展型较少,农民对闲暇活动的满意度不高等。这与农民自身的文化素养、闲暇消费观念以及农民拥有的闲暇资源和种植花木的时间分配等影响因素相关。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民闲暇时间的分配;丰富农民闲暇生活内容,提升农民闲暇生活质量;改善农民闲暇生活资源,加大农村闲暇设施建设;培养农民树立科学的闲暇生活观念,引导农民形成健康的闲暇生活方式,推动农民闲暇生活方式逐渐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
城市化的发展与工业化是同步的,这是世界各国城市化的共同规律和经验。但是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却大大滞后于工业化水平,除了产业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及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外,农民生活方式落后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加快城市化进程,让更多的农民生活方式走向现代化,是实现城市化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就生活方式而言,闲暇生活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闲暇生活入手,可以更好地反映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生活方式的实然状态,反映出城市化与农民生活方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本文以河南花木之乡农民为例,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具体解读,希望有助于推进农民闲暇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变迁,有助于推进农村社会的发展乃至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一 样本选择依据及研究方法
(一)选择依据
本文之所以选择河南花木之乡作为研究对象来探讨河南省农民闲暇生活问题,主要考虑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1.典型性特征
河南省潢川县花木的发源地T镇是全国闻名的“花木之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建一个龙头,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以花富民,以花强县”的花木产业化战略。花木产业已成为T镇的支柱产业,形成了“十里花街、百亩市场、千户经营、万亩基地”的发展格局,并以此带动全县建成了以T镇为中心的10万亩花木种植基地。T镇总人口33000人,总面积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600亩。当地农民收益相当可观,家庭年均收入普遍在3万至4万元。如此,花木之乡农民有条件、有能力安排闲暇生活。
2.特殊性特征
花木之乡农民以种植及销售花木为主要经济来源,很少涉及其他农副产品,不像河南其他地方农民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通过多年的发展,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已经有一部分农民在城市购买住房,农民身份也发生了改变。因此,清楚地了解花木之乡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闲暇生活方式,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出河南省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闲暇生活方式的特征。
(二)研究方法
文本采用了实地研究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相关资料。调查时间为2010年2~10月。实地研究采取跟踪观察,记录一些花农一天的时间分配和活动内容等。调查问卷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在T镇L村随机选取调查对象,共发放200份问卷,有效回收问卷190份,有效回收率为95%。最后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问卷资料进行数据处理、检验和分析,并与定性方法相结合,对农民闲暇生活方式进行了具体的解读。
二 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闲暇生活方式现状及其特点
(一)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闲暇生活方式的现状
闲暇是一种时间结构、空间结构、活动结构和心理结构相统一的特殊社会现象,因此,闲暇时间、闲暇空间、闲暇活动、闲暇心态等就构成了闲暇基本结构。
1.农民的闲暇时间
闲暇时间主要指农民除去生产经营的劳动时间、生理需要时间和家务劳动时间后可自由支配的时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花木之乡的农民闲暇时间逐渐增多。L村的村民在职业类型上86%为农民,10%为个体经营,其他职业为4%。调查结果显示,L村农民平均每天的闲暇时间为5.1小时,夏季是农民生产劳动时间最长的季节,其次是秋季和春季,冬季的生产劳动时间则大大缩短,闲暇的顺序恰恰相反,农民时间结构的一个最大特点便是季节性。
2.农民的闲暇空间
闲暇空间是构成人们闲暇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的闲暇空间大致有三个层次:一是以农民的生存空间为核心的户内活动空间;二是以农民所在村为界限的户外活动空间;三是村以外的空间。农民闲暇空间“差序格局”比较明显,闲暇生活保持了乡土社会的“地方性”。
调查显示,(1)农民娱乐活动的地点,主要在自己家里的占52.5%,主要在别人家的占9.8%,家里家外各占一半的占21.7%,主要在公共场所的仅占8.5%,主要在其他娱乐地点的占0.6%,没有此类活动的占6.9%。(2)农民社交活动地点,主要在自己家里的占9%,主要在别人家的占20.1%,家里家外各一半的占26.5%,在公共场所的仅占26.5%,社交活动主要在其他地点的占0.6%,没有此类活动的占17.6%。(3)农民体育活动地点,主要在自己家里的占2.6%,主要在别人家里的占0.4%,家里家外各一半的占2.2%,主要在公共场所的占7.3%,选择其他场所的占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