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一 河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简要回顾
文化体制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传统体制的种种弊端,可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作为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在2003年6月开始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特别是《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文化体制改革在2009年进入了攻坚关键时期。2009年7月27日中宣部、文化部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8月14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中央对文化体制改革下达了“任务书”,制定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明确要求2010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吹响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冲锋号”。
2010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胡锦涛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强调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必须抓紧抓好的重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一次全面深刻的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文化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2010年8月13日至14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举行,会议强调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部署督促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河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逐步展开的。根据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河南先后出台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豫政[2004]7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若干配套政策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49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2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的通知》(豫文[2008]195号)等一系列事关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仅2008年8月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河南就相继召开了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高规格的文化工作会议,落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紧锣密鼓地推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朝纵深发展。
二 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作为全国非试点省份,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一些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催生一批新的文化市场主体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解决人员安置等难题,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9月,除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之外,全省265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已有205家完成转企改制,占总数的77%,总体进度位于全国前列。
全省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工作完成,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商丘5个试点市及所属县(市、区)电影公司、电影院全部完成转制,13个非试点省辖市本级27家电影公司、电影院已完成转企改制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