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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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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和谐城市建设研究

    作者:王景全 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摘要:

    和谐城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建设和谐城市在构建和谐中原的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民主法治、推进公平正义、培育诚信友爱、激发城市活力、保障安定有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动力,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基础,全面推进河南和谐城市建设。

    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省委八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力推动了“和谐中原”创建活动。和谐城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和谐城市建设在构建和谐中原的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

    一 和谐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和谐城市的内涵

    和谐城市是具有特定的人口数量、空间规模、经济强度、社会成熟度、人居适宜度、文明认知度以及环境缓冲能力、生态自净能力、创新推进能力的综合体。联合国人居署认为,和谐城市包括城市空间和谐、社会经济和谐、环境和谐。集中全球智慧、凝聚广泛国际共识的《上海宣言》[1]认为,和谐城市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的合理有序、自我更新、充满活力的城市生命体,是生态环境友好、经济集约高效、社会公平和睦的城市综合体。和谐城市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和谐。

    1.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

    和谐首先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建设和谐城市的基础。人是自然界的物种之一,人类要生存,就需要进行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变换,就是人类为了维系生存向自然索取对自己有用有利的东西,而把没用没利的东西排泄到自然之中。这种变换可归纳为两个字“纳”与“吐”。借用系统科学的名词可以表述为“输入”与“输出”。这种纳与吐、输入与输出、汲取与排泄,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循环。一个城市要想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就需要把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保持在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失谐。

    2.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人与人的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等。城市是人口聚集之地,也是社会交往频繁的场所,城市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交往、文化交往、政治交往和社会交往都很频繁。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和根本归宿,营造公正、和谐的城市空间,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和谐城市建设的重要内涵。

    3.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

    人与社会的关系包括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构建和谐城市,一方面需要坚持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个体的利益追求不能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为代价;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政府和集体体现对个体社会成员的人文关怀,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和谐城市的基本特征

    1.和谐城市是共建共享型城市

    中国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共建的实质是保障全体人民平等参与发展过程的权利,共享则是让全体人民公平分享发展成果。对于社会和谐来说,必须在把蛋糕做大的基础上尽可能实现蛋糕的公平分配。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当社会生产力和物质财富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的幸福感已经主要不取决于物质财富绝对量的变化,而且取决于相对量的变化,分配不公会使人产生相对匮乏和被剥夺的心理反应。而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分配不公对社会和谐的危害则是多方面的:一是引发社会心理失衡,二是直接威胁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三是制约橄榄形阶层结构的形成,四是制约消费力的提升和内需驱动型发展方式的确立,阻碍发展方式的转变。

    2.和谐城市是安定有序型城市

    和谐社会的最基本标志和可感触性最强的特征是安定有序。一个城市如果动乱频仍、群体性事件多发,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成为和谐城市。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制度保障与支撑条件是,民主法制日益完善、合法有序的社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真正建立、司法公正真正实现;市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下岗失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