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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地方版教育改革的启动

    作者:马晖 出版时间:2011年03月
    摘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后,新教改进入到“组织落实”的新阶段。为此,国家将教育改革的庞大任务予以分解、分工,并推动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教育部还令地方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以此调动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各地因地制宜,从本地的实际需要出发,陆续制定“地方版”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Abstract:

    With the formal promulgation of the National Guidelines for Medium-and Long-term Education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Program(2010-2020),novel educational reforms have entered a new stage characterized by “organized implementation”. For this purpose the state authority has tried to divide this gigantic task of educational reform into various components and devise proper division of labor in its implementation;and steps have been taken to promote cooperation between different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Besides,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ed local authorities to submit their proposals on pilot projects related to the reform of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tructure,so as to fully mobilize their initiatives in pushing forward educational reform in places under their jurisdiction. Accordingly,each provincial-level government has produced its own “local version” of “Guidelines for Medium-and Long-term Education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one after another in light of local realities and actual needs.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公布,已明确中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如何将这些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改革政策如何“落地”,就成为新教改最为急迫的命题,就成为下一阶段新教改的聚焦点。

    一 《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任务分解

    在《教育规划纲要》通过之后,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落实上来。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闭幕的次日,2010年7月15日,一场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规划纲要”的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强调:“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任务繁重复杂,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部署,分步有序推进”;“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部门和地方工作任务,构建分工明确、相互支持的工作体系”。[1]

    2010年7月,为加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为刘延东,副组长为袁贵仁等,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20个部门。下发了《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全国组织申报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刘延东表示必须要抓住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力争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等4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凸显了国家对体制改革的重视。

    8月27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规划纲要会议在京举行,重点部署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管部门制订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初步确定了177项重点工作任务、11个牵头单位,涉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在内的57个部门。[2]

    “分工方案”共由四大部分组成,即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以及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决策者更提出了“横向落实”与“纵向落实”的两大原则。所谓“横向落实”的原则,主要是涉及新教改牵涉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这些部门要各自拟订相应的改革方案,将分到自己头上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对号入座;“纵向落实”的原则,则是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总体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一级一级往下落实。

    在这份“分工方案”中,除了教育部之外,涉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内容较多。如经费保障一项,11条具体任务中均需财政部参与,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出中央决策层对于加大教育投入的重视。

    此外,在“分工方案”中,新教改涉及的很多具体任务都是由多个部门共同来负责,呈现出跨部门合作的特点。以高等教育中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一任务为例,“分工方案”中提出四项子目标: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这一改革任务的具体牵头单位,则包括了教育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中国科协等,总计11家之多。

    不过,“分工方案”中一些核心的改革内容,主要是由教育部一家完成,如“高校实行分类管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部内部印发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确定了相关的牵头司局,并由分管的部级领导亲自负责统筹。

    11月,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意见,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是对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评估的咨询机构,是教育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创新。根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章程(草案)》,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对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对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以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报告。首届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64人,从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现任或曾任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