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3月 |
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是一个社会群体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标志。而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陕西,千百年来,在这块黄土地上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形成了独具秦地特色的风土民情。
一 陕西民俗文化的基本概况
(一)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2006年陕西开始进行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过3年多的工作,基本摸清了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种类、分布情况及传承脉络。据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介绍,截至2009年5月,全省共举办普查培训班559期,培训干部12929人次;县一级下乡普查18802天,调查民间艺人70219人;普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38416条,重点对其中15222个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建立了项目档案;收集实物(含作品)60432件,拍摄照片166260张,拍摄视频资料3336.2小时,录制音频资料2033.1小时,这些资料为深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政策法规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保护民间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文化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文图社[2004]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商务部、文化部发布的《商务部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4号),并制订了《陕西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并且省文化厅印发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陕文社[2006]22号)。
2.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加强对民间文化的保护管理,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147项。在已公布的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陕西有24项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6项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21项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项。此外2009年文化部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提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349项,其中新入选项目190项,扩展项目159项。其中陕西有2项进入新入选项目,7项进入扩展项目。同时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2007年5月,陕西省政府审定并公布了第一批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45项,2009年6月11日,陕西省政府公布了陕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6项,共计291项。另外,目前陕西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列入这三级名录的项目3000多个。随着申遗工作的不断深入,将有更多的民俗文化纳入到国家、省、市、县的名录中来,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管理奠定基础。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
2007年7月,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厅印发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陕文发[2007]6号)的通知,对传承人应具备的条件、认定评审的程序、传承人的待遇和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今后做好传承人工作的基本的政策依据。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通过,2008年6月公布了8大类、113个项目的167人作为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些传承人中,包括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和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24人),共31人。从年龄看,167人中,60岁以下的有56人,60~69岁的有59人,70岁以上的有52人。从身份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