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9月 |
一 引言
2008年,全国16岁以上人口为105789万,经济活动人口为79243万,年末就业人员77480万;同期全国城镇人口60667万,乡村人口72135万(《中国统计年鉴2009》)。我国15~64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的72.7%;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011)认为,中国现有的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实际上仍有10%~12%的城镇人口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1]将少数民族所占农村劳动力剔除(中国少数民族牧民很少外出成为农民工,这一比例约为7%),我们估算中国农民工的上限供给数量为43089.75万。
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农村还有1.52亿剩余劳动力,但陈锡文(2011)指出中国现有1.5亿农民工跨省流动,而陈锡文(2009)和周晓津(2009)认为2008年中国跨省流动农民工达到1.2亿,实际上中国跨省流动的农民工数量自2008年之后基本上没有增加,这就表明中国尚未实现非农化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基本上没有了,我们在农村的实地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张五常(2007)指出中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只占全国劳动力的10%~15%,即7748万 ~11620万,则2008年中国农民工供给上限区间为31470万~35342万。仅1.5亿跨省农民工就已经占到中国农民工供给上限的50%左右。樊纲(2011)认为,按照官方的统计,中国依旧还有40%~45%的农民;按照发展理论和发达国家的经验,起码农民劳动力达到10%左右,农民工和农民的收入基本平衡的基点才达到,而我们2010年的农村实地调查也证实农民工和农民的收入平衡基点已成为现实;来自国家统计局2007~2010年的第一产业占GDP 10%左右的比重也证实了这一判断。
由此我们估计,中国4.3亿农村劳动力中,约有0.8亿(18.6%)的纯农业劳动力,1.5亿(34.9%)跨省农民工以及2亿左右(46.5%)的省内就业农民工。中国农民工供给上限区间中的4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失业风险最大,这与周晓津(2011)估计1978~2007年中国总失业率只有6%~10%的结果一致。[2]单从农民工数量我们就可以感知农民工问题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分量,大量农民工不能沉淀在城镇,工业化进程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相脱节,成为严重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农民工现象终将终结,能否实现农民工由农民群体角色向市民角色的整体转型,平等地融入城市社会,是关系到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有序推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
二 广州的农民工规模估测
(一)早期广州市农民工规模(1980~1990年)
要弄清广州早期农民工的数量,必须对广州的非本地户籍的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进行估计。而对于广州市区1980~1989年的流动人口估计(见表1),似乎已经早有定论,那就是1989年初广州市流动人口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即由中山大学出版社于1991年4月出版发行的《广州市流动人口研究》。然而我们对这本极有价值的参考资料通过仔细考证之后有了重大发现,决定对1980~1990年广州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规模进行再估计。
表1 1980~1989年广州地区流动人口规模
关于广州市区流动人口规模的第一个重大发现和怀疑来源于广州市统计局1989年抽样调查的外地居民购买主要消费品比重的报表(见表2)。显然,那里的广州外来人口购买的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洗衣机和电视机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广州贩运到广州地区以外进行销售或者自用的,而猪肉、牛羊肉、鲜蛋和鲜活水产品几乎100%会在广州消费。从猪肉的消费比例看,1989年广州市区内流动人口的合理比例应该是总人口的37.1%,根据1989年广州市区354.9万人的本地人口数据可以推断出1989年广州市区流动人口规模约为209万,其中包括来自广州地区的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的28万人。由此可以估算1989年广州市区人口总规模超过560万。1989年前后的花都、从化外来人口稀少,而增城和番禺却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1987年番禺、增城两县总人口135万,依比例估算两地外来人口应该在50万以上。因此可以推算出广州地区1989年外来人口应该在225万以上。
表2 1989年广州市区外地居民购买主要消费品比重
查阅广州市1989年城镇居民人均月平均猪肉消费量为1.88公斤,全年消费量22.56公斤。由表2知市区猪肉零售总量为13799万公斤,我们假定当年流动人口猪肉消费量与广州城镇居民相等,可以确信这一假定是相当强劲的,因为流动人口中有60%以上来自农村,而农村的猪肉消费量明显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