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十六大以来,甘肃省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实施,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教育体系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设,着力构建权力、动机、机会三道防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背景下,民众对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评价如何?对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存在的问题有什么看法或有哪些完善建议?舆情调研组以此为主题,针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四个阶层,在兰州、天水、永昌等地开展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兼有座谈会和访谈。
一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其中兰州80份,天水60份,永昌60份,收回问卷198份,其中有效问卷197份,有效回收率为98.5%。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从年龄分布看,18~25岁的32人,占16.2%,26~35岁的71人,占36.0%,36~45岁的54人,占27.4%,46~60岁的38人,占19.3%,61岁以上的2人,占1.0%;从文化程度看,小学以下学历的1人,占0.5%,初中学历的18人,占9.1%,高中(职中)学历的59人,占29.9%,大学本科学历的109人,占55.3%,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0人,占5.1%;从政治面貌看,为共产党员的101人,占51.3%,为共青团员的24人,占12.2%,为民主党派的4人,占2.0%,为无党派的17人,占8.6%,为群众的51人,占25.9%;从职业分布看,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49人,占24.9%,企业职工48人,占24.4%,事业单位人员50人,占25.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50人,占25.4%。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 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民众对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比较认同,但满意度不高
五年来,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机关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加强了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消除和降低了腐败产生的心理动机;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环节和领域,包括重点水利建设、房地产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灾后重建项目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和监督,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了反腐败的机会防线、动机防线和权力防线,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调查显示,被访者总体上认同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62.5%的被访者认为近五年来甘肃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进展较大”或“有进展”(见图1)。但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制度的建设或完善评价度不高,对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教育体系建设、监督机制建设和惩治力度与措施建设进展评价为“一般”的比例分别为43.7%、40.6%、47.2%和47.7%。在“您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效果如何”的调查中,有59.4%的被访者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效果“一般”,仅有27.5%认为效果“好”或“比较好”。这反映出受制度缺陷、社会环境、执法环境及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整体合力发挥不够,民众满意度不高,反腐败的效果有待增强。从不同职业群体的选择来看,就“您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效果如何”这一问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选择“效果比较好”的比例最高,占34.0%,事业单位人员选择比例最低,占16.0%,有18.4%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16.0%的事业单位人员认为“没啥效果”(见表2)。这反映出在医疗、教育、商品购销等领域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现象,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了解较多,满意度相对较高。
图1 调查对象对甘肃省近五年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评价
表2 不同职业调查对象对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效果的评价
(二)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有进展,制度建设仍需完善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近五年来,甘肃省以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为根本,努力落实和抓好制度建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