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生产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推行。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家庭承包经营制也必然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近些年来,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制为基础,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了农业规模集约化水平,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分析河南省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成效,明确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做法
近些年来,河南把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农村发展全局和产业富民战略之中,统筹考虑,共同推进。引导广大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家庭经营规模化水平,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变“要我流转”为“我要流转”。同时,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着力转变土地经营方式,变“分散无序流转”为“规模有序流转”,取得了良好效果。其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政策、强化宣传,引导土地流转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扶持、强化服务、完善制度、管理规范、规模发展的指导思想,河南许多市县相继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不少市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进行补贴,对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大户、合作社等进行奖励扶持。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的认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二)培育主体、创新形式,推动土地流转
河南把培育土地流转主体作为推动土地流转的基础,不断加大培育力度,创新流转形式,推动土地流转上规模、上水平。一是发展种田能手集中型。大力引导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并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发挥了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发展合作组织带动型。由农业部门指导农民成立合作社,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规模经营,由合作社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从而提高了规模化经营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发展高效园区示范型。在资金扶持、技术指导、项目申报上对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给予倾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社会资金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四是规范引导民间自发型。农户自发将自己的土地转包给亲朋、邻里或种田能手,用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种植。
(三)搭建平台、健全机制,服务土地流转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积极把开展流转管理与提供流转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流转市场环境。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形成了县(市)有服务大厅,乡镇有服务中心,村有信息员的服务体系。通过有形市场的建设,实现了信息发布、交易、鉴证、纠纷仲裁“三位一体”服务体系,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规范流转程序。通过采取完善制度、开展培训、加强宣传等一系列措施,使土地流转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并且全面推行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帮助双方就达成的流转事宜签订书面合同。三是搞好服务指导。结合高标准粮田“百千万”示范工程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实行科技干部包基地、包大户、包示范方责任制,开展技术指导,实现全过程的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四是及时解决流转纠纷。许多市县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加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及时调解处理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通过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四)加强领导、部门联动,保障土地流转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和规模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