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经济的急速现代化,要求社会发展与其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基本适应的社会结构。在这个社会结构加速变动的过程中,如何建立健全农村儿童福利制度,让儿童率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既是中国政府的目标,也是每个家长的愿望。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高度重视对儿童权利保护是政府、社会和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对儿童权利保护首先必须清楚儿童现状问题。下面将以2010年、2012年在河南洛宁和上蔡农村调研的数据为基础,分析河南省农村儿童福利现状和需求,为制定儿童福利框架和规划提供依据。
一 调研方案设计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与服务中心项目组分别在2010年和2012年对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和驻马店市上蔡县进行了入户调研活动。样本分布为洛阳市洛宁县的崛东村、崛西村、余庄村、王协村、吴村、庄上村、在礼村、余粮村、崖底村和坞西村,驻马店市上蔡县的南大吴村、王营村、尚堂村、李斯楼村、文楼村、看花楼村、丁赵村、董寨村、程老村和刘楼村。其中在洛宁县入户410余户(其中大病、残疾儿童40户),在上蔡县入户420余户(其中大病、残疾儿童30户),另外分别召开了20个村的座谈会,完成了20份社区问卷,对20个村进行了非结构观察。
本次评估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案,其中定量研究采取封闭式问卷和访问员一对一面访的形式,定性研究采取开放式访谈和焦点小组的形式,在抽样设计中,采用了追踪调查研究方法,并利用2010年的调查对象设置样本框进行跟踪研究。
二 河南省农村儿童基本情况分析
(一)河南省农村儿童家庭经济状况
1.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2010年普查调查显示: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低水平的家庭所占比率超过60%,中等水平的家庭所占比率将近1/3,高水平的家庭所占比率略高于10%。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2012年中期调查数据显示: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低水平的家庭所占比率超过16.7%,下降了将近50%,特别是高水平的家庭所占比率达到了63.9%。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儿童福利示范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近几年来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2.家庭存款数额增长幅度加大
2010年普查调查显示:无存款的家庭所占比率将近90%,说明河南省农村家庭收入状况一般,也可能由于“有财不外露”的观念影响而导致有存款的农民不愿意就陌生人的面来填写自己存款的真实状况。而2012年中期调查数据显示:无存款的家庭所占比率有所下降,而有存款的家庭所占比率有所提高,将近1/3,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家庭收入状况有所改善。
3.家庭收入状况自我评价的满足程度增加
2010年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家庭认为自己家庭的收入能够基本满足生活需要(52.6%),有将近50%的家庭认为现有收入无法满足需要,而仅有不足5%的家庭认为家庭收入比较宽裕。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家庭的收入自我评价度一般偏下。而2012年中期调查数据显示:居民认为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要的比率有所降低,而基本满足和比较富裕的比率均有所上升,这体现出3年来,示范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二)河南省农村儿童家庭享受社会保障状况
1.福利示范区中享受低保的家庭比例增加
2010年普查调查显示:家庭为贫困户、低保户和两者皆是的比率均比较低,这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低保户和贫困户有政策意义上的界定,二是贫困和低保一般家庭不会自我归类。因此,存在了填答数据的偏低和自我认定状况一般的矛盾现象。而2012年中期调查数据显示:家庭为贫困户、低保户和两者皆是的比率均有所提高,这可能是由于近年来儿童福利示范区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政策和制度有所改善,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等一系列社会福利制度在农村的实施效果逐步呈现。
2.家庭享受政府补助的额度提高
政府补助是农村居民享受国家福利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2010年普查调查显示:享受补助额度为300元以下的家庭所占比率约75%,占3/4。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家庭享有的政府补贴较普遍,但补助额度相对较低,也与多数农村居民对何种补助为国家补助这一概念不明晰的现状有关。而2012年中期调查数据显示:享受补助额度为500元以上的家庭所占比率约25%,占1/4。这可能是由于近年来儿童福利示范区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救助比率和资金资助力度大大提高。
(三)河南省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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