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位于西北内陆的甘肃,地处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青藏高原交汇地带,并作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补给区,对全国的生态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在干旱少雨的恶劣气候条件以及不合理开发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甘肃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环境污染相当严重,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正日益凸显,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特定的环境状况是社会运行的基础条件,环境质量的衰退和环境系统的功能失调,不仅会威胁到社会良性运行的物质基础,还会引发社会系统内部的摩擦和冲突,对社会和谐构成现实的威胁。而人类社会的价值观、社会组织与制度安排,以及人类的行为模式等,也对环境系统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既可能加剧环境衰退,也可能促进环境治理,关键在于人类社会的适当调整。甘肃的环境问题也得到了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移民、生态保护区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节能减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甘肃的生态环境面貌。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甘肃的环境问题是在自然和历史共同作用下逐渐形成的,要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以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污染物减排压力持续加大,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依然严重,形势十分严峻。
2012年,甘肃的环境保护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中有序前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 2012年甘肃环境保护的基本形势
(一)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定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甘肃的发展“要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前提,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此意见指导下,2012年4月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甘肃确定了建设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宏伟目标,把“坚持绿色发展取向”作为“八个发展取向”之一,把“生态屏障行动”作为“十大重点行动”之一,并在报告中明确指出,“甘肃作为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是国家的战略定位。要明确生态地位的全局性、紧扣国家的大战略,立足自身生态的脆弱性、采取有效的大举措,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重点生态区位治理为依托,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载体,以重点生态项目实施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良性循环。”这一纲领性文件,为甘肃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事业明确了新的定位,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推动甘肃环保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为支持甘肃省加强环境保护,2012年国家环保部也以实际行动助力甘肃环保事业。一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金昌—白银循环经济区等重点经济区发展,优先支持列入《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和国家明确支持发展的优势产业。二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开展国家生态保护和治理示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生态修复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三是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列入国家重金属、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大气、土壤等规划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四是支持环境政策创新和科技创新。开展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重污染企业退出等领域的试点和试验。支持甘肃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环保产业基地。五是支持核与辐射安全整治和监管。加大对甘肃省境内核工业基地核设施环境治理、铀矿采选、退役铀矿等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大型商用核乏燃料后处理、高放废物处置等项目,配齐配强核辐射监测、执法装备。六是支持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