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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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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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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成为国家战略

    作者:王莉莉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摘要:本报告重点介绍了2012年中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与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2012年,中国老龄服务体系在建设理念、支持政策、市场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运作模式和专业化进程等方面都有了快速发展,但还存在着顶层设计滞后,瞄准机制欠缺,中流砥柱不强,基础根基不牢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公退民进”的市场化进程,提高老年人的服务购买意识与能力,不断推进老龄服务体系的城乡均等化进程。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rvice system of the elderly in 2012,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commendations are presented in this report. Tremendous progress are made in 2012 in the regards of construction concept, supportive policies, the process of market-oriented, basic facilities, operative pattern and the process of professionalization etc. and there exist problems e.g. lagged behind design at top level, lack of target mechanism and weak of basic foundation etc. therefore top level design should be strengthened, market-oriented process should be promoted, the purchasing power and desire of the elderly should be upgraded and the equality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should be continously boosted.

    引言

    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这是党和国家立足国情,提出的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思想,是加快建设老龄服务体系的重要契机。老龄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含内容多、涉及部门广,涵盖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众多服务内容,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家庭和老年人个体的共同努力。因此,老龄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目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中国老龄服务体系中发展相对较快的内容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老龄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本部分重点以2012年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例,来分析中国老龄服务体系的进展、问题与趋势。

    一 2012年成为中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推进年

    2012年是中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推进年,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主要表现在:(1)一“会”(党的十八大)一“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国家战略和立法高度确立了建设老龄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合法性。(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开始被政府主要部门纳入政策内容。(3)老龄服务市场化进程加快,政府鼓励、引导国内外民间资本投入老龄服务市场的趋势和力度明显加大。(4)各地在推动老龄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大创新。(5)老龄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理念、基础设施、人员队伍、行业标准和信息化水平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老龄服务体系建设理念逐步改变

    中国政府对老龄问题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3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中国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不断提高,积极建设老龄服务体系的进程不断加快,在建设老龄服务体系的理念方面也经历了从一元化主体服务体系到多元化主体服务体系的转变。

    20世纪80年代,中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主要依靠家庭满足,政府仅针对一部分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如“三无”“五保”等老年人,通过建立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为他们提供老龄福利服务。这一阶段,国家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带有明显的“政府救助”色彩,老龄服务的理念还没有形成,老龄服务的一元化主体特点非常明显。20世纪90年代,国家在经济发展路线上开始重视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的发展被提上议事日程。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上升,国家在社会福利事业上的投入开始不断加大,仅依靠政府投入已难以满足需要。这一阶段,国家开始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国家有了建设多元化老龄服务体系的思路,传统的一元化主体服务体系理念开始被打破。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央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传统的一元化主体思想被打破,多元化主体的思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2011年之后,中国建设多元化老龄服务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明确规定了老年人依法享有社会服务的权利,并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同年,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这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的出台表明了党和国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老龄服务体系中,政府与市场并重,事业与产业共同发展,多元化建设老龄服务体系的理念逐步形成。

    (二)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在国务院下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之后,民政部于2012年年初率先拉开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也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出台了相关政策,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中国老龄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可以说,2012年是中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

    1.老年人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被纳入立法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