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一 我国民间组织整体发展现状与个案实证分析
(一)当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整体状况
据民政部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公布,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相比2010年的44.6万个社会组织,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增加了1.6万个;与2010年全国社会组织3.5%的年度增长率相比,2011年的增长速度只略微增加了0.2个百分点。2011年全年社会组织数量虽然增速缓慢,但毕竟略有增长。就吸纳社会就业人数而言,2011年社会组织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只有599.3万人,不但没有增长,反而比上年下降了3.1%。[1]
从2011年社会组织增长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两个主要指标来说,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并不乐观。如果考虑自2011年在全国各地大力推进的社会管理创新中,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正逐步改变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开始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并采取多项措施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全国各地涌现了大量的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载体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在登记管理制度日益宽松和日益重视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背景下,社会组织数量增长以及吸纳就业人员状况显然不能令人满意。
自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中经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党的指导思想以及国家宏观政策明确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应当说中央对于社会组织管理在指导思想上和顶层设计上已经全面完成了对双重管理体制的整体突破,对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描绘了宏伟蓝图。
千呼万唤的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三个行政法规虽然还没有修订出台,但从中央政府和民政部对多种类型社会组织管理的突破探索,以及广东等地在地方实践中率先实施直接登记的大胆改革,充分说明对社会组织发展束缚多年的双重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全面进入了整体突破阶段。[2]在控制型取向的双重登记管理时代,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几乎就意味着登记管理。而在强调培育扶持和依法监管并重的新体制下,社会组织管理才真正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登记管理、培育扶持、综合监管三个环节联结互动、互相支撑的管理体系。相对于双重管理体制时代对登记管理的“独霸”,培育扶持和综合监管就成了当前时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正在从双重管理体制时代的控制模式,逐步转向分类扶持的规范发展模式,虽然登记管理不再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最大障碍,但社会组织并没有出现很多人所期望的“井喷”现象。应该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还需要进一步破除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培育扶持政策力度不够,政策体系不健全,没有起到大力促进社会组织发育和成长的作用和目的。
从全国范围来说,我国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充分认识成绩,看到我国社会组织已初步形成体系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发展仍存在很多不足。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社会组织共吸纳就业人数599.3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885亿元。[3]单从就业规模人数和经济总量来看,社会组织毫无疑问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社会组织占GDP的比重、总体数量平均规模、吸纳就业人数,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4]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的需求相比,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总体数量不多、综合实力不足、发展基础薄弱,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从地域分布来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东部等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多,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的分布很不均衡。从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类型来看,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一些重要的社会组织类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还有一些重要的类型缺失。与萨拉蒙等人研究的世界36国教育、社会服务、健康服务占据社会组织主导数量的结构相比,我国的社会服务与健康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类型发育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