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全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民间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提高了对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大对民间组织管理创新的力度,促进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领域逐步拓展,作用发挥日渐突出,民间组织已成为助力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发达省份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水平相比,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发展还相对落后,还需加大培育和发展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一 黑龙江民间组织发展现状
(一)民间组织整体情况
截至2011年年底,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共有13114个。其中,社会团体5771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44.01%;民办非企业单位7290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59%;基金会53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0.4%(见图1)。
图1 2011年黑龙江省民间组织构成
目前,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数量居全国第16位,处于中游水平,在东北三省处于辽宁和吉林之间。每万人拥有民间组织3.22个,略低于全国3.28个/万人的平均水平。在组成结构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构成了民间组织的绝大部分,基金会的比例较低。
目前,全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为160928人。其中,男性职工为94900人,占职工总数的58.97%;女性职工为66028人,占职工总数的41.03%。在文化结构上,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172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业人员为2965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8%;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1954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5%(见图2)。
图2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学历结构
在职业资格水平上,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数为158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数为137人。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的从业人员为8031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36~45岁的从业人员为5128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46~55岁的从业人员为2205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56岁以上的从业人员为727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见图3)。
图3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三级体系中,在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1534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12%;在地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4364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33%;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7216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见图4)。
图4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三级体系分布
(二)社会团体情况
截至2011年年底,在黑龙江省的民间组织中,社会团体为5771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44%。每万人社会团体数量仅为1.43个,低于全国每万人社会团体数量1.81个的水平,居全国第二十六位。其中,省级社会团体为939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16%;地市级社会团体为2170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38%;县级社会团体为2662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46%(见图5)。
图5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在三级体系中的分布比例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的职工数量为124674人。其中,男性为71256人,占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总数的57%;女性为53418人,占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总数的43%。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为7847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6%;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8653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15%;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为98174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79%。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为73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为87人。
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的从业人员为68198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55%;36~45岁的从业人员为34853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28%;46~55岁的从业人员为17031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14%;56岁以上的从业人员为4592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3%(见图6)。
图6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
(三)民办非企业情况
截至2011年,黑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7290家,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6%,是三类民间组织中数量最多的类型。每万人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为1.78个,高于全国每万人数量1.45个的水平,在全国居于第8位,在东北三省低于辽宁的第4位,高于吉林省的第20位。
黑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为36152人。其中,男性职工为23559人,占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65%;女性为12593人,占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3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为3777人,占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