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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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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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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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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发展报告

    作者:许淑萍 杨晓光 李峰 薛洪生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摘要:黑龙江省民间组织近十年来呈稳步发展趋势,民间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不同类型的民间组织结构及地域分布正逐步得以改善。民间组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表达公众诉求、繁荣文化发展、助推公益事业、倡导团结互助、监督行业发展、化解利益冲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推动政府改革、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本研究报告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发展状况、特点、社会作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黑龙江省民间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Abstract:The civil organization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have developed steadily in the past ten years with growing scale.The structure a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the civil organizations are gradually improving.The civil organizations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expressing the public demands, developing cultural prosperity, enhancing the public welfare programs, advocating working in unity and cooperation, supervising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resolving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etc., and have become a major force to push forward the government reform, promot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improve the public service.Based on a large number of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the repor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the civil organizations in Heilongjiang and bring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growth of the civil organizations in Heilongjiang.

    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全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民间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提高了对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大对民间组织管理创新的力度,促进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领域逐步拓展,作用发挥日渐突出,民间组织已成为助力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发达省份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水平相比,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发展还相对落后,还需加大培育和发展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一 黑龙江民间组织发展现状

    (一)民间组织整体情况

    截至2011年年底,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共有13114个。其中,社会团体5771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44.01%;民办非企业单位7290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59%;基金会53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0.4%(见图1)。

    图1 2011年黑龙江省民间组织构成

    目前,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数量居全国第16位,处于中游水平,在东北三省处于辽宁和吉林之间。每万人拥有民间组织3.22个,略低于全国3.28个/万人的平均水平。在组成结构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构成了民间组织的绝大部分,基金会的比例较低。

    目前,全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为160928人。其中,男性职工为94900人,占职工总数的58.97%;女性职工为66028人,占职工总数的41.03%。在文化结构上,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172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业人员为2965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8%;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1954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5%(见图2)。

    图2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学历结构

    在职业资格水平上,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数为158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数为137人。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的从业人员为8031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36~45岁的从业人员为5128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46~55岁的从业人员为2205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56岁以上的从业人员为727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见图3)。

    图3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三级体系中,在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1534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12%;在地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4364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33%;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为7216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见图4)。

    图4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的三级体系分布

    (二)社会团体情况

    截至2011年年底,在黑龙江省的民间组织中,社会团体为5771个,占民间组织总数的44%。每万人社会团体数量仅为1.43个,低于全国每万人社会团体数量1.81个的水平,居全国第二十六位。其中,省级社会团体为939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16%;地市级社会团体为2170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38%;县级社会团体为2662个,占社会团体总数的46%(见图5)。

    图5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在三级体系中的分布比例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的职工数量为124674人。其中,男性为71256人,占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总数的57%;女性为53418人,占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总数的43%。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为7847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6%;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业人员为18653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15%;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为98174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79%。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为73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为87人。

    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的从业人员为68198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55%;36~45岁的从业人员为34853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28%;46~55岁的从业人员为17031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14%;56岁以上的从业人员为4592人,占社会团体职工总数的3%(见图6)。

    图6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

    (三)民办非企业情况

    截至2011年,黑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7290家,占民间组织总数的55.6%,是三类民间组织中数量最多的类型。每万人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为1.78个,高于全国每万人数量1.45个的水平,在全国居于第8位,在东北三省低于辽宁的第4位,高于吉林省的第20位。

    黑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为36152人。其中,男性职工为23559人,占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65%;女性为12593人,占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3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为3777人,占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