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中共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中国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主要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2007年,中国反腐败在查处干部违纪、治理商业贿赂、整治官商勾结和职务犯罪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进展。
The Seven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tressed that punishing and effectively preventing corruption is a matter of winning the popularity and also a matter of life and death for the Party and the country. China has already entered into the crucial stage of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e current strategies of combating corruption and advocating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mainly mean the pursuit of seeking both a temporary solution and a permanent cure,conducting comprehensive treatment,paying equal emphasis on punishment and prevention,and giving priority to the latter. In 2007,China’s anti-corruption has made a spectacular progress in inspecting and punishing discipline-breaking of civil servants,commercial bribery,the collusions between governmental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and malfeasance.
2007年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讲话,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表述为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6月25日,胡锦涛又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确立反腐倡廉的“十六字方针”和提出“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表明当代中国已经形成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惩防腐败体系中更加注重预防的新思路,并在实践中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明显成效。
一 惩治腐败:不断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明确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1]
1.坚决查处干部违纪案件
近年来,中国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官商勾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2002年12月~2007年6月,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677924件,结案679846件(包括十六大前未办结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18484人。近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有: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败坏诚信文明的社会风气的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为,是一个时期以来商业交往中肆虐的“潜规则”。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决策:“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全会上又强调:“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此前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大力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索取、收受贿赂的案件,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案件,2006年1月~2007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65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691件,查处处级以上干部2224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56人,涉案总金额23亿余元。[2]2007年1~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040件,同比上升近20%,涉案总金额10.3亿余元。其中,大案5328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103人,涉及国家公务员2181人。据统计,2005年8月~2007年8月,全国各职能部门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推动了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3.深入整治官商勾结现象
针对各地频发重特大事故中的官商勾结现象,近年来深入清查整治了这种腐败。2006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清理纠正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2003~2006年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39.8亿元,并使14049人失去生命、2033人严重伤残。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的特点为:①犯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