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将从过去主要依靠国家指令计划和财政资金开发最后将为逊位于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即“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时代,人为地限制或划拨是行不通的,而像20世纪60年代三线建设那样强制搬迁和平调资产、资金更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理顺思路,因势利导,调整方针,显得尤为重要。从宏观经济层面来分析,加强对外贸易、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是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而我国必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将重点转移到面向国内市场的扩大内需为主。这对整个中部地区发展相当关键,作为面向国内市场的中心地区,其区位优势必会得到重新确认。中部地区要崛起,要靠国家政策支持,更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共同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
一 外生动力
(一)加大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的支持力度
继成渝获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即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该试验区旨在重点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以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
选择武汉和长株潭作为新综改试点,可以破解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等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来实现体制机制的整体创新,其改革试验具有全局影响和意义。这些试验区尽管同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同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但每个试验区的改革侧重点不同。成渝综改试验区重点落脚在“统筹城乡”,而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将在构建“两型”社会和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上,展开中国“深水区”改革的新一轮探索。
但新一轮试点,要实现地方自主改革,据称没有优惠政策。国家应当在赋予中部综改区“先试权”基础上,还是要在建立主体功能区开发机制、依照区域规划、生态环境补偿和约束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加大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
中部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三农”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不解决“中部塌陷”就无以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摆在中部地区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1.加大对中部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政策
随着我国东部越来越多的地区应逐渐退出商品粮生产,粮食主产区越来越向中部地区集中。但我国粮食价格相对较低,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要拿出本就吃紧的财政来补贴粮食生产。而受到补贴的主产区粮食,最后销往经济相对发达的主销区,出现了“中部穷省补贴东部富省”的反常现象。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央应在免除中部地区粮食挂账的基础上,加大对中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此外,要完善对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如湖北省只有21个列入国家“优质粮食工程”,年补贴资金仅1亿元。应将全省46个粮食主产县全部纳入这项工程,并将补贴资金扩大到4亿元以上。另外,现在对粮产区的补贴有粮食直补、种子补贴、农机购买补贴等,名目繁多却数额不大又多次结算,人为增加许多工作量。建议将粮产区的各种补贴合并,直接按耕地面积补贴。
2.支持中部地区以龙头企业为支撑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
农产品加工业是县域经济走工业化的必经之路。没有农产品加工业,就没有农业产业化,更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但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又如何发展呢?从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来看,其发展的出路在于以龙头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其市场开拓、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构筑特色农业产业。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上要做到:①由财税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税费鼓励政策。对龙头企业贡献的衡量不能单纯从上交税费的多少来评价,主要应看其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如何,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和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如何。②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投融资环境。要从项目的投入和贷款贴息方面给予支持,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的问题。
3.支持中部地区建立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政府补贴机制
农民培训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当属政府行为,各级财政应单列安排农民职业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订单式”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