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经济发展的区域集中现象十分明显。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在内的长三角地区,依托优越的区位成为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仅用约占全国2%的土地面积,贡献了约占全国23%的GDP。长三角地区不仅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发布,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长三角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指导意见提出了长三角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用更长一段时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长三角两省一市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然而,长三角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存在着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如果中央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针对长三角的特殊区域政策,实现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发展目标的难度可能较大。
二 长三角经济发展现状
历史上,长三角大致在东汉以后,社会生产力水平较快提高,至唐朝已经开始超越中国的北方地区,至两宋则成为当时中国最发达的地区,是封建王朝税赋的主要征缴地。然而近代以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再加上极“左”思潮的影响,浙江明显落伍,上海和江苏发展也相对较慢。这种局面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较大变化。
1.长三角人均GDP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一直以来,上海、江苏的人均GDP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人均GDP早在1978年就已经是全国的1.13倍,2007年则已达全国的1.79倍。浙江省人均GDP自从1980年达到全国的1.02倍以后扶摇直上,2007年已达全国的1.96倍。上海市2007年人均GDP则为全国的3.50倍。图1反映了江苏、浙江两省从1978年以来人均GDP相对于全国人均水平的倍数状况。
图1 1978~2007年江苏省和浙江省人均GDP为全国的倍数状况
长三角相对于其他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超前优势。2007年,上海市人均GDP为65347元;浙江省人均GDP为37411元,江苏省人均GDP为33928元,分列全国第1、第4和第5位。以浙江而言,全国有21个省份的人均GDP不到浙江的2/3,有18个省份不到浙江的1/2,有5个省份不到浙江的1/3。以江苏而言,全国有21个省份的人均GDP不到江苏的2/3,16个省份不到江苏的1/2,3个省份不到江苏的1/3。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07年人均GDP见图2。
图2 2007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均GDP状况
2.长三角经济增长趋缓
长三角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带动着周边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长三角自身经济增速有减缓的趋势。长三角经济增长1991年开始逐渐走强,此前,由于上海经济增长较慢,尽管江苏和浙江经济快速增长,但仍不足以弥补上海的“失速”,对于全国经济的整体带动作用长期处于原地踏步状态。
1991年以后,浦东开发、开放给上海注入新的活力,这时江苏、浙江经济也已粗具规模,长三角经济的整体增长态势日益走强。1991年,长三角GDP占全国的16.4%,2007年上升到22.7%(均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1~2007年,长三角两省一市对于全国GDP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23.3%。
长三角上缴的税收,目前大致占了中央政府本级财政的一半左右。2007年,仅国税和关税两种税收,长三角上缴中央的收入,占中央本级财政收入的43.7%。如果再加上长三角金融机构、烟草企业及其他中央直属企业上缴的税收,则显然将占中央政府本级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这一全国经济增长“引擎”对于全国的较强带动能否持续呢?答案是前景不明。因为当前长三角两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