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10月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从2003年4月成立以来,努力探索股权托管登记和股权质押融资登记等资本市场业务,发挥产权市场的融资功能,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至2009年底,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已登记托管企业33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55宗,股权质押融资26.47亿元。
一 打造股权质押融资平台
2008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表明,2008年底我国有公司制企业64.8万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55.1万家,股份有限公司9.7万家。在9.7万家股份公司中,沪、深两市上市公司1624家,由此估算,目前我国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超过9.5万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容量有限,而且存在结构性缺陷,因此,我国通过上市融资的企业,只占股份公司的2.1%。而对430万家中小企业来说,一方面因盈利能力达不到要求,不可能实现上市直接融资;另一方面,由于普遍规模较小,大多没有土地、房产、设备等抵押物,要想向金融机构实现抵押融资也十分困难。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积极做好股权登记托管基础工作,健全股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努力打造股权质押融资平台。
(一)前瞻性的提出开展股权登记业务
在2004年底,我们就开始筹划建立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平台。当时我们已经看到,大量国有企业都是按照股份化的方式进行产权交易的,交易完后都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它们的股权也要流转。我们认为,开展股权托管登记,推动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是在产权市场基础上建设地方区域资本市场的最佳切入点。
2004年12月15日,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证监会《关于未上市股份公司股票托管问题的意见》中“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清理规范工作应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发布了《关于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托管的通知》,规定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是全省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专业机构,对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实行集中托管。
2005年5月31日,江西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试行意见〉的通知》,明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接受股权托管的对象,包括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含国家股、法人股、自然人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依法可办理登记托管的其他股权或相关权益,可参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2006年,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积极支持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登记工作。从此,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6年以来,在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积极探索股权质押等融资登记业务,为一大批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南昌市万华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制药添加剂为主的高科技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为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想向银行贷款,由于没有实物资产用来抵押,一直没有办成。2007年2月,我们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90%股权办理质押登记,向创投公司融资500万元,开创我所高科技企业融资之先河,一年后公司作为全省首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政府500万元的拨款,企业从此步入良性发展快车道。2008年6月,我们还为昌九城际铁路集团1亿元股本办理了质押贷款登记手续,成功在银行融资1亿元。至2008年10月,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16件股权质押登记业务,融资8.1亿元。没有发生法律纠纷,做到了政府满意、企业高兴、银行放心。
(二)努力做好股权登记托管基础工作
在探索股权质押登记业务中,我们坚持从三个方面做好股权登记托管工作,为规范股权质押行为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是做好初始登记。在对企业股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要求委托人提供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财务报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法律文件。初始登记后,向被托管公司出具正式的股东名册,向全体股东出具股权托管卡,并将各类原始材料记入电子簿记系统。对存在股权不清晰等问题的,不予办理。
二是做好变更登记。在为登记托管企业股东的股权转让、股权置换、增资减资、债权转股权、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赠与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股权变更登记中,都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