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简介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于1994年,原名为沈阳产权交易中心。2005年,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提升为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更名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2009年10月,辽宁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省级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资格的批复》,批准沈交所为省级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经过十几年发展,沈交所逐步成为省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综合性、规范化、多功能、开放性的省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沈交所现位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新港澳国际大厦,建筑面积3100余平方米。拥有产权交易办事大厅、综合信息大厅、独立交易网站、办公审批系统、电子竞价系统和场内电子显示大屏幕等信息传播系统,可以面向全国发布产权交易信息和组织各类产权交易活动。现内设机构有:交易一部、交易二部、金融开发部、股权托管部、信息咨询部、综合法规部、办公室(财务部)和物业管理部等8个部门。下设沈阳股权登记托管公司、国信恒联投资管理公司、咨询顾问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配套服务机构。在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等11个市设立了分所。
几年来,沈交所根据全省金融资产、企业债权处置的需求,结合自身具备的运作规范、信息集散、价格发现、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在产权交易主市场上,搭建了一个服务全省的金融资产处置平台——辽宁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由金融开发部专职负责与省、市政府管理部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各商业银行、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企业债权人、经纪会员等单位协调,开展各类金融资产交易活动。现已与中国信达、长城、华融公司,省工商行、省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06~2009年,交易各类金融资产26.6亿元,涉及资产总额216.9亿元。累计吸引了1700余户境内外各类投资者进入市场寻找商机,为辽沈地区吸引投资近百亿元。现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领先东北各大城市,在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位居前列。
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提出:依托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面向东北地区的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在新近国务院批准的《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方案》中又提出: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加强区域产权市场合作,提高沈阳经济区内企业产权的流转效率。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适时把沈阳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
二 基本运行情况
受地方企业国有产权资源萎缩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2009年一季度沈交所实现产权转让值仅为上年同期的7.5%。面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沈交所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实现交易资产总额41.37亿元,在企业产权交易量较上年下降49.23%的情况下,有效地扭转了经营颓势,稳定了市场规模;实现产权转让值18.17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13.56%,且创新业务交易额首次超过交易总额的50%。为落实省市政府要求,依据本地区经济特点和社会资源以及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实际,提出了以建设多元化、复合型面向东北地区的产权交易中心市场为方向,以构建国有产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经营权益交易、私募股权交易、投融资服务等五大服务平台为目标的发展规划。
三 业务拓展
(一)打造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取得实效
集中力量打造区域性金融资产(债权)交易中心。争取省财政厅批准沈交所为省金融企业股权转让指定进场交易机构,为打造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奠定了基础;通过大力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进了金融及债权资产进场交易,实现金融(债权)资产转让值9.54亿元,为2008年此类资产转让值的26.5倍。
(二)两非企业股权登记托管获重要突破
年初省政府筹建股权登记托管机构,沈交所紧抓机遇努力争办,推动省政府金融办批准了沈交所开展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根据省金融办要求,对股权登记托管和挂牌转让软硬件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与各市分所协商建立托管网络、落实组织机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省金融办待批。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同意在沈阳市推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
(三)服务国企并购重组及招商引资功能得到强化
主动与各级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各重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深入合作,强化市场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