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10月 |
一 建设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的主要进程
(一)提出建设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的背景
21世纪以来福建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该构想是福建立足省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而实施的重大举措。该战略构想提出以后,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先后写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大报告,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已经由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福建省原有的产权交易格局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全省产权交易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交易量偏少、服务功能不完善。另一方面,各地产权市场分割,交易机构各自为政,信息无法共享,发展很不均衡,还存在多头管理等众多问题。为此,从2005年开始,福建省国资委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通过大量细致周密的前期工作,在2007年12月组织指导福建省各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建立了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2008年3月,江西省产权交易机构也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成为海西联合产权市场的第一个省外成员单位。2009年6月,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又与浙江省产权交易所、广州产权交易所签订合作协议,一致确认,依托海西电子报价系统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产权项目远程连续竞价交易,并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与台湾金融机构洽谈,逐步争取实现与台湾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由此形成涵盖海西区域四省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平台。
(二)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基本构架
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基本构架可以用“一个目标、两个组织、三个层级、四个同步、五个统一”来概括。一个目标:即以福建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努力建设涵盖福建、辐射周边、突出对台、对外开放、规范创新,有效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两个组织:市场有外部和内部两个组织架构。一个是外部管理机构,由省国资委、监察、财政、发改委、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省直部门构成,领导协调全省产权交易市场有关事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及监管市场;另一个是市场内部运营组织机构,即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理事会,由各产权交易机构组成,负责协调市场的具体运行。三个层级:一是市场领导层级——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各级监管部门;二是市场组织层级——省、市产权交易机构;三是市场中介层级——产权经纪机构。四个同步:指市场体系内项目运作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统一的交易平台,实施同步挂牌、同步推介、同步采集、同步交易的“四同步”项目联动合作新方式。五个统一指市场的主要特点: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结算机制、统一交易费用。
(三)构建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的目的
构建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改革创新产权市场运作模式,更好地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体地说:一是扩大服务内容。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不仅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一个专业化、市场化的产权流转和投融资平台,而且为台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资本进退的新通道,从而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和保值增值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二是提高服务效率。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能有效改变原有产权交易机构各自为政、市场分割的局面,加强机构相互间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更方便交易主体进入并降低交易成本。三是激活服务机制。建立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是在保留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名称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以业务合作为基础,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为纽带,以项目带动为手段,以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分配机制为导向,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共赢合作机制,有助于保持不断发展壮大的活力和动力。
(四)构建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政策支持
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的构建得到福建省有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福建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副省长高度重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