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权市场概念
目前,广泛认同的产权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产权市场指产权交换的场所、领域和交换关系的总和,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围绕产权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经济关系;广义的市场不但包括产权交易机构,还包括了围绕产权交易机构建立起来的市场服务平台、交易服务网络、中介服务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交换关系。狭义的产权市场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作为对立的产权主体从事产权有偿转让活动的具体场所,包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等。
此外,不同的专家学者也提出各自的观点。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认为,产权交易市场是一个生产要素的综合市场,把生产要素聚集在一起的产权就要进行流转和交换。[1]周茂清认为,产权市场是生产和交换的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竞争机制全面渗入经济过程的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产权市场是指人们从事产权交易和转让活动的具体场所,包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等以企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或有偿转让为内容的交易所。广义的产权市场则指围绕产权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包括企业产权交易的场所、组合、制度等。[2]杨晓舫认为,广义的产权市场是指国家今天正在建设发展的企业财产权益和技术权益的交易市场;狭义的产权市场就是简单追求资源利益化的单一的商品权益市场。[3]
二 重组并购动因理论
企业重组并购是一种经济行为,其原始动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二是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通过重组并购方式与靠自身的内部积累式的发展方式相比,不仅速度快,而且效率高。熊彼特(1912)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不是资本和劳动,而是技术创新。企业的生命力的确在于技术创新,但是,当今技术创新的费用十分高昂,并且风险很大。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该企业的技术,则可降低技术创新的成本与风险,最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形式,约占80%以上的份额。
从1978年开始,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企业领域,从企业内部的加强责任制的小改到国家逐步开始授权于国有企业,或者叫“放权让利”,后来又试验推行承包制和转换经营机制、股份制试点等,给企业松绑,让企业能够自主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大量国有企业出现严重亏损,而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有效实施破产。因此,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引导资源重组,让所有效益好的企业能最大限度地盘活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国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大量的重组并购。波士顿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并购活动在中国迅速成长,从披露的交易价值来看,自1996年到2000年5年间增长超过80%;从规模上看中国内地已位于日本、香港之后成为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认为,产权交易市场也为非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提供了价格发现的平台,是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南财经大学郭元唏认为,通过产权市场,优势企业可以将自身的竞争优势“送出去”,或将被并购企业的竞争优势“拿进来”,这不仅推动了竞争优势在并购企业之间的相互转移,还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的合并产生新的竞争优势。[4]王韬光等在《企业兼并》中提出,“通过产权市场,企业能更好地实现其经营战略”。
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映在产权领域就是国有产权的大量存在,中国并购市场中发生的大量的并购行为都涉及国有产权,这就必然形成并购市场的“中国规则”:第一,企业国有产权的交易是一个集中的市场交易行为;第二,中国的产权市场是一个有形的市场,涉及大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中国并购市场的基础就是在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第三,中国产权市场最核心的制度设计就是公开——即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信息公开,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信息披露;第四,中国的并购市场是竞争性的,中国产权市场的一个基本设计理念是通过竞争来发现价格,通过竞价最终确定综合出价最高者为最后投资人。[5]
从上述的论述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