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住有所居”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目标之一。近些年来,尽管政府采取了控制房价的措施,但是房价仍高居不下,且上涨趋势迅猛,对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产生了不利影响,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同时,这也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个难点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本文就辽宁省城镇居民居住状况、房价走势、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以及应对之策,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 2010年辽宁省住房建设成就与主要特点
(一)辽宁省住房建设成就
1.人均住房面积大幅度增加
改革开放初期,辽宁省居民住房条件很差,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几代人合住一套住房,新婚无房是普遍现象。随着辽宁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政府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加大住宅投资建设力度,使辽宁省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质的改变:城市人均住房面积2000年为17.5平方米,2005年为22平方米,2009年增加到了26.6平方米,辽宁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辽宁省人均住房面积偏低,属于下游。
2.商品房建设成效明显
辽宁省2010年1~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6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其中住宅销售33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商品房销售额195.2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住宅销售额166.5亿元,增长27.1%。2010年1~9月,沈阳市商品房合同备案面积1099.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1%;全市存量房成交面积42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63%。1~9月份沈阳市累计实现商品房合同备案11.92万套、1090万平方米,比去年前三季度分别增长2.15%和2.81%。当前,沈阳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了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1~8月,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投资999.4亿元,同比增长37.1%;批准商品房入市95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2%;实现商品房合同备案9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2%。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面积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2位,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基本合理,市场呈现出健康平稳的良好态势。
3.保障性住房建设效果显著
辽宁省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708.37公顷,与上年全省住房实际供地4768.37公顷相比,增加794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供地总量为1080.9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576.79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7729.80公顷。上述三类用地占总量81.7%。2010年,沈阳市计划新增实物配租保障19920户,租赁补贴9746户,将建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解决1.3万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7000户。1~9月沈阳市开工建设了55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为9167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此外,《沈阳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将租赁补贴方式调整为货币补贴方式;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将实物配租由无房户中的孤、老、病、残特殊困难家庭,扩大到全部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此外还提高了租金核减标准,人均使用面积由12平方米调整为建筑面积16平方米。2010年,大连市与辽宁省签订建设保障性住房任务标准为500套,现已在开发区全部开工,预计2010年年底封顶。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基础上,大连市还将在市内、高新园区各建设500套保障性住房。这1500套保障住房,将全部以廉租房形式出租,出租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
(二)辽宁省住房建设的主要特点
1.房地产业基本保持健康平稳运行态势
从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辽宁房地产业迅速复苏,房价同全国各主要城市一样,迅速上涨。但是,由于辽宁省土地价格低于全国水平,因此房价也低于全国发达省份。辽宁省2010年1~5月,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4286元/平方米;沈阳市商品房销售均价为5284元/平方米,均低于全国水平。从整体上说,辽宁房地产业基本保持了健康平稳的运行态势。
2.廉租房实行租售并举的政策
廉租房只提供给低收入者居住权,并未获得完全产权。辽宁省提出廉租房可以出售的政策,通过实施廉租住房租售并举政策,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增加财产性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来将会以多种方式得到一套住房。同时,辽宁省还采取“按份共有产权”的方式处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金不足的问题。这种方式是指一套房屋由地方政府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比例共同拥有同一套廉租住房产权,在适当的年限之中,困难家庭在攒了一定钱数后购买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