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一 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近几年来,辽宁教育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2010年,辽宁省认真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民生问题,让教育发展和改革成果惠及了更多城乡百姓。
(一)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辽宁省的教育事业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改革创新,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成就显著。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普及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全面巩固提高阶段。截至2010年9月,全省幼儿园数量达到7374所,在园幼儿人数达到77.9万人,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
1.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截至2010年9月,全省拥有小学6037所,小学生在校人数225.6万,教师数15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8%;全省拥有初中学校1686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616所,初中学生在校人数135.9万,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升学率达到97.7%。另外,在义务教育方面,实现了44个县县域内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标准,为城乡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万名乡镇中小学骨干教师继续教育本科学历提升”和“一所村小一名大学生”学历提高计划,培训教师8844人次。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新教材教法和教学评价省级培训,共培训6500人。
2.积极推进高中教育标准化
截至2010年9月,全省有普通高中2112所,在校生规模达到71.8万人,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已达75%以上。我省将在现有省级示范高中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新的高中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标准,并将以每年建设20余所的推进速度,力争五年内使全省6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标准化。
3.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进入中期大众化阶段
截至2010年9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达107所,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5.2万人,其中,在校研究生数7.4万,普通高校高考录取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居全国前列。
(二)扶贫助学机制不断完善,教育救助范围不断扩大
近年来,辽宁省提出多项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和完善扶困助学体系的政策。在基础教育方面,建立健全扶困助学体系,加大扶困助学力度,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推进“两免三补”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在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方面,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170元,初中240元),共涉及108万学生,安排资金9900万元。同时,大幅提高困难家庭寄宿生补助标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55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在高等教育方面,初步建立和完善资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政府、学校和银行共同承担风险的助学贷款新机制,设立助学奖学金制度等,以多种措施和形式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同时,省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在全省高校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主要用于改善特困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每年资助特困学生3万多人。高校每年还从学费中提取10%,作为资助贫困学生专项基金。目前,辽宁省扶贫助学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已基本建立起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农村到城市的全过程、全方位、比较完善的扶贫助学体系。
(三)逐步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教育公平取得了新的进展
近年来,辽宁省逐渐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在完成“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基础教育投入少,教育发展不均衡,一些学校办学条件差”的问题。为此,辽宁省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初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园丁工程”、顶岗支教、脱产培训和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和教学水平;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从而使全省城乡中小学校软硬件环境建设得到很大提高,全省初步实现了覆盖城乡的真正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