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基层民主、改善民生的有效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有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区建设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辽宁省的社区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正在不断开拓新局面、呈现新气象,为高水平满足全省人民不断提升的物质文化需求夯实了基础。
一 2010年社区建设成就显著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
辽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从1999年开始探索城市社区建设,在全国属最早省份之一,2007年又适时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2010年6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认真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到2015年,把全省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把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基本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达到上述要求。7月,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这是继2003年以来,全省召开的又一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全省社区建设目标,并提出搞好社区建设,要重点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作为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二是坚持把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针;三是坚持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城乡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社区建设工作给力、效果突出
1.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为有效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采取政府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商提供等多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社区公共用房条件。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27.6亿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社区“一站四室”(即社区服务站、社区办公室、医疗室、警务室、活动室)等基础服务设施,以及完善社区办公配套设备。目前,全省社区公共用房总面积达175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的公共用房面积达458平方米,是2003年的2.5倍,在全国位居前列。
2.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不断提高
针对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办公经费不足等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全省各地普遍加大了投入,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办公经费。特别是2009年1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起,全省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平均增长200元。目前,全省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为963元,是2003年的2.4倍,各地普遍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区还办理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同时,各地还克服困难,提高了社区办公经费标准。目前,全省社区办公经费平均为2.54万元,是2003年的5.7倍,最高的每年达到5万元。
3.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
全省各地不断创新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激励保障工作机制,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专职工作者为辅助、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全省共有社区工作者4.38万人,平均年龄38岁。社区工作者中党员3.23万人,占73.74%;大专以上学历的3.64万人,占83.1%。社区志愿者113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4.35%。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的兼职人员主动深入社区,在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社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1.完善的社区服务凸显了社区建设的生命力
服务居民、造福群众是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全省各地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广泛开展社区居民自助、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鼓励各类组织、单位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