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根据中国1998年10月25日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尽管学界对社会团体的内涵尚未达成共识,但大致上均认为社会团体具有四性,即组织性、非营利性、民间性和自治性。[1]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是根据中国现行法规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并接受政府的管理。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的发展也经历了同样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区位、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的发展又体现出自身的特点。
一 黑龙江社会团体发展现状与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社会团体不断发展壮大,尤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加速的背景下,黑龙江省社会团体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种类上都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在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当前黑龙江社会团体发展的现状
1.社会团体数量分析
从纵向来看,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发展较为迅速,2002~2009年的八年间,黑龙江省社会团体数量由2818个增加到5223个,增加了85.34%。从横向来看,黑龙江省社会团体数量并不多。如2008年黑龙江有社会团体4809个,约8000人拥有一个社会团体,在全国居第19位,在东三省中居第2位,略高于吉林省(4661个),远远低于辽宁省(9156个);2009年黑龙江有社会团体5223个,平均每7300人拥有一个社会团体,在全国居第18位,在东三省中居第2位,略高于吉林省(5062个),远远低于辽宁省(9303个)。相较于2008年的状况,2009年黑龙江社会团体总数增长8.6%,全国位次提高1位,人均拥有量略有提高。
2.社会团体级别分析
社会团体按级别可分为中央级社会团体、省级社会团体、地级社会团体、县级社会团体。从全国来看,黑龙江省级社会团体发展尚可,但县级社会团体数量较少,亟待发展。如2008年,黑龙江有省级社会团体743个,在全国居第16位,在东三省中居第1位;地级社会团体1976个,在全国居第13位,在东三省中居第2位;县级社会团体2090个,在全国居第25位,在东三省中居第3位。2009年,黑龙江有省级社会团体846个,在全国居第10位,在东三省中居第1位;地级社会团体2038个,在全国居第13位,在东三省中居第2位;县级社会团体2339个,在全国居第24位,在东三省中居第3位。从省内情况来看,县级社会团体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地级团体。如2008年黑龙江社会团体中,省、地、县三级社会团体分别占总数的15.5%、41.1%、43.5%,2009年则为16.2%、39.0%、44.8%,分别增加了0.7、-2.1和1.3个百分点。从全国来看,黑龙江省级社会团体发展水平在全国比较靠前,地级社会团体居中等,而县级社会团体排名则十分靠后。
3.社会团体行业分析
按行业分类可划分为科技与研究、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工商业服务、宗教、农业及农村发展、职业及从业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等14类。如图1所示,2008年和2009年,黑龙江省社会团体中,农业及农村发展类分别为919个和1027个,数量最多;其他类发展最快;其他社会团体发展平稳。从全国范围来看,体育类和职业及从业类社会团体数量排名比较靠前,2008年分别为第5位和第8位,2009年分别为第6位和第8位。
图1 2008年和2009年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类型概况
4.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分析
从从业人员总数来看,2008年黑龙江社会团体从业人数为104328人,在全国居第10位,在东三省居第2位;2009年从业人数为130200人,比上一年增长24.8%,在全国居第7位,在东三省居第1位。从学历上看,2009年从业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6.7%,总人数为8687人,居全国第5位,居东北三省第1位。从性别上看,2008年从业人员中女性占25.7%,总人数为26848人,居全国第5位、东三省第2位。2009年从业人员中女性占38.9%,总人数为50639人,居全国第3位、东三省第1位。
(二)当前黑龙江社会团体的发展特点
1.社会团体在数量上基本呈上升趋势,但总体数量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05年末,黑龙江省实有各类社会团体4096个,全国合计有各类社会团体171150个,黑龙江省所占比例为2.3%,仅是浙江省的35%左右。2008年黑龙江有4809个社会团体,全国计有各类社会团体211661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