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一 新崛起的城市——深圳
深圳位于中国珠三角的南部,与国际大都会香港一水之隔,1980年8月,成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过30年的努力,深圳城市发展取得巨大成功,至2009年,这个土地面积1953平方公里,当初仅33万人口的南粤渔村已发展成为一座常住人口890多万,人均GDP达13581美元,居中国内地第一的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城市。
近年来,深圳还相继被评选为中国内地“城市综合竞争力第一”、“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十大文明城市”。还获得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环境保护“全球500佳城市”的殊荣。
二 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创新开展统计调查
2008年国家将深圳的城市发展定位为“一区四市”,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从经济特区演变为“一区四市”的发展定位,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对深圳提出的发展要求。
近两年,深圳政府统计调查工作围绕深圳城市发展战略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为城市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信息基础和决策依据。
(一)为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提供统计服务
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深圳的目标是成为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交流关键节点,成为珠三角和全国重要的发展极和动力源,充分发挥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并提出到2015年,深圳生产总值(GDP)超过1.5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GDP)超过2万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
深圳城市统计调查在国家统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调查样本,收集和整理城市住户调查、CPI、PPI和企业家信心指数等统计调查资料,反映深圳的经济运行情况,为城市发展提供经济分析数据。
1.关注民生,做好城市住户调查工作
深圳城市住户调查起于1985年的国家样本100户,为满足当地政府要求以及增强地方样本的代表性,近年城市住户样本及样本结构随深圳的人口发展和结构变化进行了调整,样本已增加到600户,样本结构与深圳总体情况尽量一致。
目前执行调查制度的600户是严格按国家的调查方案抽选,分布在全市43个街道和60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深圳户籍样本392户,占65%。城市住户调查具体包括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消费支出增长、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情况。在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及政府的各类绩效考核中,住户调查数据作为反映民生的重要指标被广泛采用,同时也作为公众获取民生权益的依据写入法律规章的条款(如:民法和计划生育条例)。
2.为政府战略目标实现提供统计预测分析
围绕政府2015年经济发展目标开展预测分析,例如对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实现的预测。
(1)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据600户常住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9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244.5元,比2004年增长48%,年均增长8%。
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比较,过去五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虽暂居第一位,但收入增速相对缓慢,与各城市之间收入的差距日趋缩小。尤其是深圳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速明显低于上海和北京,说明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2)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研判。
通过对2005~2009年深圳居民收入构成和增长情况分析,为确保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的预期目标,年均增速需力求与GDP年均增速同步增长。未来几年深圳居民家庭各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的最低要求如下: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1%,人均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4%,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人均经营净收入年均降幅不超过2.6%,如此才能确保达到深圳市2015年末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
同时,我们提出建议:一是全方位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和增大劳动者报酬的比重;二是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继续调高“三条保障线”(指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金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拓宽居民投资渠道,促使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等对策。
3.创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平台
(1)编制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主要根据城市居民购买并用于日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