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近20年来,为了克服集体经济产权归属不明、管理主体不清、经营效益低下、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集体经济存在着缺乏凝聚力和活力等诸多体制性的弊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郊区农村干部群众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不间断的改革和创新。
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经有1006个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24%。在坚持“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原则下,初步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逐步构建了集体经济产权人格化所有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的运行,建立了集体资本经营权的委托-代理机制;强化了集体资产投资责任的约束机制;完善了集体企业领导人的成长与选拔机制;健全了对集体资产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种新机制的运行,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和市场经济有效地结合起来。它不但富裕了京郊农民,而且壮大了集体经济,使新农村的建设事业有了更强大的经济基础。
一 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改革与创新的实践
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是围绕产权制度改革这条主线展开的。经历了由城近郊区试点、示范到远郊区县逐步推广的发展过程。同时,改革政策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改革程序由不够规范到逐步规范,改革方法由存量资产量化型股份合作制的一种形式,增加到土地股份合作型、农民投资入股型和资源加资本型等多种股份合作制的形式。
(一)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形式
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形成了多种形式,可以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资源折股量化型产权制度改革;第二类是资本折股量化型产权制度改革。在第一类中又可细分为土地折股量化型和林地折股量化型;第二类中又可细分为存量资产折股量化型和增量资产折股量化型。我们具体分为存量资产量化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型、农民投资入股型和资源加资本型四种。
1.存量资产量化形式
这是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对于拥有集体账内存量净资产的乡村,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截至2007年底,全市采取这种改革形式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448个,占全市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89%。
存量资产量化的做法是:首先,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核实人口和劳动工龄。其次,采取一次性现金兑现、量化为优先股、作为集体债务等办法,处置原始股金和历史上已经转居转工的原组织成员留在集体的资产份额。然后将剩余净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划分为个人股份和集体股份两部分。集体股份一般为30%左右,个人股份一般为70%左右。个人股份包括按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的基本股和按照工龄量化的劳动贡献股,一些村还发动股东投入一部分现金股。最后,民主选举股东代表、召开股东代表会议,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实例如:丰台区南苑乡果园村,1995年采取存量资产量化的方式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建了社区股份合作制企业。截至2009年底,果园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1.18亿元,比1995年改革时日资产评估总额1.48亿元增加了13.3倍;集体净资产达到7.79亿元,比1995年改革时日资产评估总额1.18亿元增加了5.6倍。这些仅仅是账面价值,如果进行资产评估,果园村的集体资产市场价值已经超过80亿元。2009年,全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83亿元,上缴国家税费8000万元,农民人均劳动所得达到3.82万元,股东股金分红总额达到3632万元。
2.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形式
2004年北京市开始进行土地确权,即核实农民土地使用经营权,对土地集体使用收益以货币形式发给农民个人。然而,土地确权并没有完全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尤其是近郊区,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开发,按规定发放给农民的土地确权款额远小于土地补偿费。开发所得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处理?在实际运作中处理方式有多种多样:有的彻底分完;有的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人;有的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保证农民的土地股权收益;有的采用土地基金会的形式,即农民以土地加入土地基金会,由基金会统一经营,基金会所得土地收益按合同返还农民个人;有的以村委会出面经营土地,村民相应受益等等。
在集体经济收益较多,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给集体统一经营的地区,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