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县域经济是山西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和基础环节,对其发展现状、发展模式、未来发展路径的研究极为重要。本报告第一部分系统阐述了山西省“十二五”时期县域经济的发展背景,分析了县域经济在省内、国内的发展现状以及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第二部分通过选取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一系列指标,使用聚类分析方法,对山西省96个县(市)进行了分类,并分析了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律;第三部分运用综合因素划分法和主体功能区划分法两种方法,划分出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类型,为确定“十二五”县域经济的发展重点和制定政策提供参考;第四部分提出了山西省县域经济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
山西省县域经济的研究对象为96个县(市),其中县85个,县级市11个,不包括23个市辖区。2008年全省96个县(市)土地面积14.5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95.1%;总人口248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2.84%;GDP总量4050.86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60.48%;财政收入807.1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73.00%。从人口总量、土地面积、经济规模等方面看,山西省县域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必须贯彻“区域性、特色性、实效性、开放性”原则。区域性是指县域经济发展在政策制定、举措选择上要立足其区域背景,既考虑区域客观条件,也考虑人为主观因素的能动性;特色性是指县域经济发展要坚持优势,尤其是对其他县域而言要具有显著竞争力的优势;实效性是指县域经济发展举措、政策引导要有实效,并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开放性是指县域经济发展要有开放意识,在开放环境下确立发展思路、进行发展定位、实施发展举措。
一 “十二五”时期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的背景和机遇
(一)县域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背景
“民为邦之本,县乃国之基。安邦之难,难在固本,强国之难,难在强基。”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明确指出要“壮大县域经济”。第一,强调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个领域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管县(市)体制;第二,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第三,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第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五,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进发展;第六,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在2010年7月全省干部大会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以工业化的思路和办法实现“四个转变”,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中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传统农村向新农村转变。
做大做强县域经济,首先要突出县域工业这个核心。山西省各县县情差异较大,发展县域工业关键在因地制宜形成主导产业。比如,有煤炭资源的县要以煤炭资源整合为契机,发展煤炭的配套工业和服务业,引导资源型企业兴办农产品加工型企业;有旅游资源的县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农业基础好的县要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工业基础好的县,要以县级工业园区为承载,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其次,要坚持农业产业化这个主题。山西省是“小杂粮王国”,还有干鲜果、牛羊养殖等特色农产品,要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和科技支撑,把各项政策和要素集中到“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上来,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集聚度,实现大片区种养、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对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扶持,使农业产业化实现规模、质量、品牌、效益的良性循环。再次,夯实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市场应对能力,坚持农科联动,鼓励因地制宜地建立农科公司,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引导以煤补农资金和社会资源投向县域经济发展。最后,要抓农民增收这个关键,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扶贫开发由整村推进式向片区开发式转变。
“十二五”时期,山西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乡村城镇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以解决“三农”问题为核心,走县域经济生态化道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县域经济的开放性,依靠技术进步将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均培育为支柱产业;建设县域经济主体功能区,集约市场经济要素,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坚持以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为动力,营造县域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实施区域特色产业工程,加快农村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