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就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制度、措施和绩效所进行的系统信息披露,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全面沟通交流的重要过程和载体,也是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逐步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重要的商业准则。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起步晚,发展快。2006~2010年,我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从32家增至710家,呈现十分可喜的发展局面。聚焦到资本市场,2006年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也相继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推动了中国A股上市公司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的开展。
但是,与财务报告相比,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存在诸多问题:结构混乱,逻辑不清,内容随意,无法量化,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客观性、平衡性、可读性也有待改进,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报告的沟通效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编制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对于许多企业而言是一个新生事物,有个认知、熟悉和掌握的过程;另一方面,缺乏对众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科学评价,公众无法快速辨识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优劣。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利益相关方从社会责任报告中获得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
因此,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 2.0)》为依据,对沪深300指数企业发布的所有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价分析,辨析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阶段性特征,以促进上市公司重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提升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水平。
一 报告概况
(一)报告数量
我们按照沪深300指数企业名单,分别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公司官方网站搜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最终从公开渠道得到219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占样本企业总数的73%;81家企业未发布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占样本企业总数的27%(参见图1)。
图1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情况
(二)报告篇幅
一般而言,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必须保证足够的篇幅,以披露充分的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同时,又不能太过冗长,以保证报告的可读性。沪深300指数企业中219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平均篇幅为30页,但篇幅的差距较大,10页以下报告数为69份,占报告总数的31.5%;11~30页的报告数为82份,占报告总数的37.4%;31~70页的报告数为51份,占报告总数的23.3%;17份报告超过70页,占报告总数的7.8%(参见图2)。
图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篇幅
(三)地区分布
东部地区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数量最多,为152份,占报告总数的69.4%;中部地区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其次,为48份,占报告总数的21.9%;西部地区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最少,为19份,占报告总数的8.7%(参见图3和图4)。[1]
图3 社会责任报告省市区分布
图4 社会责任报告地区分布
(四)行业分布
行业分类以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基础,根据各行业社会责任关键议题的相近程度,进行合并和拆分,共划分出53个行业类别,确保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和指标的实质性。2010年沪深300指数企业中35个行业的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具体情况参见图5。
图5 社会责任报告行业分布
(五)报告发布次数
219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中,第一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有30家,占总数的13.7%;第二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是23家,占总数量的10.5%;第三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是147家,占总数量的67.1%;第四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是11家,占总数的5.0%;第五次及以上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是8家,占总数的3.7%。其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7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连续6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参见图6)。
图6 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次数统计
(六)报告审验情况
报告审验有利于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本次研究的219家样本企业中,社会责任报告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验的企业仅有16家,占发布报告企业总数的7.3%;未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验的企业有203家,占发布报告企业总数的92.7%(参见图7)。
图7 社会责任报告审验情况统计
图7 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