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高度关注县域民生,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六大以来,湖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2004年开始,湖南全面启动“八件实事”,近8年来,民生投入逐年增加,重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但给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更为湖南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湖南是农业大省,也是县域大省,88个县市的县域人口达5577.6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1.3%;县域面积约18.8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89%。湖南绝大部分人口在县域,绝大部分土地在县域,县域毋庸置疑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县域是湖南民生建设的主要部分,也是湖南民生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湖南县域民生建设力度加大,势头很好,随着湖南经济发展的加速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县域民生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将更加提升。
一 湖南县域民生长足发展,现实基础稳固
(一)县域民生发展的经济基础不断巩固
“十一五”时期,湖南经济总量连上几个大台阶。2008年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1555亿元,挤进全国第一方阵。2010年GDP突破1.5万亿元,2011年更是达到近2万亿元。人均GDP稳步提升:2007年达14869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2008年突破2000美元,达到18147元;2009年近3000美元,达到20428元;2010年突破3500美元,达到24210元。全省财政总收入由2005年的747.30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862.88亿元。与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相呼应,近年来湖南县域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450.0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8813元,同比分别增长15.0%、21.8%;财政总收入达623.09亿元,增长26.2%;人均财政收入1122元,增长25.6%。由此可知,湖南县域经济发展快速,县域经济在全省经济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县域经济在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三次产业结构也逐步优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县域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2010年,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24元,较上年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5524元,较上年增长14.3%。[1]湖南经济实力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为县域民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湖南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县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15000元的县(市)已经达到28个,其中长沙、浏阳、望城3县(市)甚至超过20000元。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0元的县(市)减少到了7个。总体上看,全省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约3000元。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结构来看,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长。如2008年,全省88个县(市)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超过1000元的县(市)只有长沙县、宁远县、临武县、常宁市及攸县,而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达到了85个。其中,超过3000元的县(市)达到35个。以平均值来看,2008年平均每个县(市)的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只有约330元,而到了2010年这项收入已经逼近3000元,两年间翻了三番。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它在拉动县域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2008~2010年,全省共有31个县(市)工资增长超过2000元,其中韶山市、长沙县、汨罗市、衡东县、冷水江市、津市市、绥宁县、辰溪县8县(市)工资增长超过3000元;绥宁县与辰溪县工资增长分别达3152.36元、3544.67元,各占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98.38%与97.8%;韶山市工资增长更是多达4118.04元。同时,攸县、常宁市、湘阴县、沅陵县、麻阳县、会同县等县(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也相当大。农民纯收入整体上得到了较大提升。从2005~2010年的《湖南统计年鉴》来看,到2010年,全省农民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县(市)已接近一半,达到41个。这些县(市)多分布在东部与北部,如长株潭绝大部分、环洞庭湖地级市大部分,其所覆盖的人口也占了全省大半。而农民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县(市)只剩下隆回、桂东、新田、汝城4个,农村脱贫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还涌现出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韶山市等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万元的县(市)[2]。
(二)县域民生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其一,县域民生发展公共决策机制不断健全。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县域民生发展公共决策机制建设,把群众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