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广东省“十二五”规划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确定为全省发展的核心问题,公布了“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并正式公布。这是国内第一个从全省层面建立的幸福指标体系,意在给幸福社会建设提供一个可以量化的参考体系。所公布的幸福指标体系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客观指标部分包含两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48个。一级指标包括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10个方面。主观指标设置了一个对个人幸福程度总体评价的指标,下设个人发展、生活质量、精神生活、社会环境、社会公平、政府服务、生态环境等7个方面。
广州要建设广东省“首善之区”,必须在建设“幸福广东”的进程中先行一步,为全省发挥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广州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应该在开局之年成功接受“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考验。
一 城市幸福的内涵以及构建幸福广州的必要性
(一)城市幸福的内涵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城市发展水平的评价标准改变了过去单纯以GDP的不断增长作为衡量指标,经济发展质量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城市幸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城市幸福感,主要由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构成,并以客观幸福指标作为评价机制。主观幸福感,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是一种体验,是满意感、快乐感和价值感的有机统一。而客观幸福指标,也可称为幸福指数,是除经济增长以外能更广泛地体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综合指标,是衡量幸福感这种积极情感体验程度的具体指数。
(二)幸福指数评估与构建幸福广州的必要性
幸福指标的选择有其独特的意义与价值。幸福指数的评估可以协助政府部门避免在制定社会协调发展规划时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主观心理感受。幸福指数反映了公众的愿望与心理状态,并能有效监控社会心理状态;也可弥补经济指标的缺陷与不足,便于全面衡量生活质量与状况。幸福指数评估技术在过去近四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测量技术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系统,从测量到评价,其演化与发展的轨迹已较为全面勾画出幸福感的内涵和相关焦点,并形成了众多的测评量表与多样化评估技术,为全面、准确、深入揭示幸福的本质,评估生活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更是建设幸福广州的精神来源和动力支撑。对于实现人民幸福、建设幸福城市,温家宝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把人活着的终极目标——幸福和尊严,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强烈共鸣。建设幸福广州,需要我们有一系列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的建立完成,将有助于我们科学测度和考量人民生活的幸福程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指标体系的建立完成,也将更多地用于政府的决策环节,对于实现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人民幸福、建设和谐广东,实现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作为“首善之区”的省会城市,广州将可能成为幸福城市的表率,而省内几个文明城市、市民幸福感较强的城市无疑对广州形成了强大的压力。要做到当之无愧的“首善”,广州必须在幸福感上狠下工夫。
二 评价“幸福广州”的主客观因素的相关要求和原则
(一)幸福评价指标的变迁及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制定
在传统视野里,财富的增加是提升人的幸福程度的最有力手段,因此,财富增加似乎就意味着幸福增加。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中,GDP与幸福指数之间具有一定正相关性,但这种正相关性在一定范围内才存在。因此,GDP可以作为经济增长程度的根本性指标,但绝不能作为社会发展程度和人民幸福程度的根本性指标。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人类社会的发展观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独尊经济指标阶段,到强调综合指标阶段,再进入关注人文指标阶段。在发展观转变中,实现了从注重物到注重人的转变,人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心目标。而人的发展又可分为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