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一 存在一个独立的农产品流通行业
在农民生产和市民消费的中间区域,是一块国民经济的“黑暗大陆”,可称为农产品流通行业。农产品流通是以价值增值为目的的农产品交换,表面上从农民卖出开始,经过系列环节到达市民买入,周而复始,无限循环。它连接着消费,涵盖了生产,建立起国民经济的联系,伴随着历史发展,农产品流通从国民经济的末端走向先导。
(一)农产品流通行业的规模
国民经济的统计数据中农产品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的数据颇为完备,但是农产品流通领域没有专门的数据,甚至连农产品流通行业的规范也不明确。对于这个客观存在的庞大行业,我们将实证分析流通活动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要素,以及流通行业主体、客体、载体三组成部分,结合能找到的部分统计数据,来估算农产品流通行业大体规模。
1.农产品流通活动四要素
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可从商流和物流两个层面进行实证分析,把资金流归入商流分析,把信息流归入物流分析。
第一,农产品商流分析可以分为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这里重点分析国内贸易商流模式(见图1)。
图1 国内贸易商流模式
根据中间环节的多少,简单分为零级渠道到五级渠道共七种基本的商流模式,根据实践经验,在现实中商流模式更多,但是80%的农产品流通采用三级到四级渠道模式。商流模式的多样性造成信息流不畅通,也导致资金流的资金占用量与资金成本要达到实际需要量的三倍左右。
第二,农产品物流完整内容包括运输、储存、冷链、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内容。在目前农产品物流构成中运输占了一半以上份额,以至于有人直接就把运输当物流了。运输包括三个基本模式,即集货运输、干线运输和配送运输。
2.农产品流通行业三个组成部分
农产品流通行业包括主体、客体和载体三个实体部分。实体作为历史范畴,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体现现阶段的典型特点。
第一,农产品流通主体就是流通当事人,其劳动兼具生产和服务双重功能,包括两类:第一类主体指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第二类主体指为农产品流通活动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个人。第一类主体包括:销售农产品的农民、农产品信息经纪人、收购商、批发商、配送商、零售商、国际贸易商和采购农产品的市民等。第二类主体包括:批发市场、运输企业、储存企业、冷链公司、装卸搬运工或企业、包装工或企业、流通加工人员或企业、配送企业、信息服务员或企业、金融服务人员或企业等。
第二,农产品流通客体就是商品,包括要素商品和狭义商品(见图2)。
图2 商品的定义
现阶段对农产品流通客体有五个价值增值点,分别是流通加工、规格与包装、安全绿色、商标(品牌)、条形码。
第三,农产品流通载体就是主体与客体赖以存在,以及相互之间发生关系的环境条件,体现为各种基础设施、设备,包括运输设施设备,以及集货、分货、仓储、包装、加工、批发、零售、信息、金融、培训等所有场所设施设备等。这些设施设备就是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基础设施。
3.农产品流通行业规模
我们采用上述“四要素”加“三部分”的分析框架,最后汇总得到总规模。
第一,物流规模。据统计,2010年国内主要农产品(不含木材)产量合计17.78亿吨,据估算,2010年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商品量约为16亿吨。商品量大致等同于物流量。
第二,资金流规模。据统计,2010年我国农林牧副渔总产值6.9万亿元,我国居民消费食品类支出约占4万亿元。再根据2010我国农产品运销总额为2.24万亿元,我国80%的农产品流通采用三级到四级渠道商流模式,资金规模会增加到3倍,估计我国初级农产品流通资金流规模在7万亿元左右。
第三,主体规模。据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统计,全国农产品经纪人有600多万人,收获季节繁忙时达到1000多万人。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的农产品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超过400万人,城镇仓储业从业人员25.4万人,批发业从业人员350.9万人,零售业从业人员501.3万人。估计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而其中作为经营主体存在的个体户和企业超过1000万户(家)。
第四,客体规模。包括有形商品、无形商品和要素商品,另外还应包括国际贸易。有形商品的规模,即初级商品再加上中间商品和最终商品,其规模大约超过4万亿元。但是目前由于缺少流通加工,增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