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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城市社会管理问题研究

    作者:邓子纲 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创新问题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湖南从实际情况出发,初步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框架体系。本文首先介绍了湖南加强城市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其次分析了湖南城市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城市社会条件下社会管理的新问题;最后提出了推进城市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是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而越来越引起高度重视的。2012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至2011年末,中国内地的城镇人口比重达51.27%,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标志着中国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即城市社会时代。但是,我国现行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管理方式,仍然属于农业文明,不适应城市社会的发展,必须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社会结构剧烈变动以及思想价值观念多元化,对城市社会管理提出了严峻考验和挑战。深入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城市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新的城市文明形成的重要保障。作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省份,如何深化改革,深入挖掘发展潜力,下更大的决心来搞好城市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湖南省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 湖南加强城市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

    对于城市的社会管理创新,湖南始终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不断更新理念、构建平台、理顺机制和改进方法的方向与路径选择,初步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思路、体制机制和框架体系,加大实践的力度和强度,极有力地促进了湖南“四化两型”的发展进程。

    (一)积极创新城市社会管理理念

    1.树立法治理念

    法治是当代世界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法治程度可决定一个国家57%的无形资本价值。特别是在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区域经济之间的竞争,既是经济实力的竞争,也是各级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竞争,说到底是法治环境的竞争。我们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近几年,湖南在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的进程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形成了“抓依法行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并强化行政程序建设,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湖南率先探索行政管理的法治化道路,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为行政决策立规,让行政权力透明,为规范性文件设限,为行政审批“瘦身”。一系列“作茧自缚”式的改革彰显了法治精神,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打造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为推进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与科学执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推进湖南城市社会管理创新找到了执政落脚点。

    2.践行人本理念

    “民惟邦本”,“本固”才能“邦宁”,推动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质言之就是要加强对城市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尊重人民的民主主体地位、全心全意拥护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的主人是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人本理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从“全民共创”向“全民共创共享”转变的必然选择。周强同志多次强调,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主题。在中共湖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他再次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凝聚各方面力量和智慧,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湖南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人本理念,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逐步完善符合省情、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机会平等、权利正义、规则均衡、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正义保障体系。同时,强调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管理,牢固树立百姓利益至上的理念,通过对社会发动方式、组织模式、制度体系的干预来改善政府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核心利益的问题。

    3.推广民众参与

    民众参与是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关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湖南在社会管理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依靠群众的力量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力推行“参与行政”理念,积极探索群众政治参与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民众的政治参与逐渐走向常态化、制度化。为迎接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中共湖南省委从2011年9月中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