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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作者: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摘要:长沙市岳麓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探索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同管共治城市辖区的新模式,着力在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公民权益保护体系、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社区居民自治体系、社会要素管理体系、社会征信体系、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社会危机治理体系等十个方面构建完备而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实践发展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管理创新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选择,也是推动城市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这有利于构筑长沙新城发展平台、提升长沙新形象、打造国际城市新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对探索城市城区社会管理创新模式、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典型示范具有重要意义。岳麓区按照“建新城、冠三湘、创示范”的总体部署,围绕率先基本建成“两型”新区和实现全面小康总目标,紧紧抓住长沙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机遇,深入探索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同管共治城市辖区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着力在十个方面构建完备而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

    一 构建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社会管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要按照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着眼岳麓区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立足现有社会管理制度,统筹规划事关社会管理全局和长远的制度建设,及时把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修订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通过体制、机制、程序、规则的科学设计和实施,着力从源头治理、重点领域创新和动态协调三个层面,构建一整套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规范、机制和制度体系,使城市社会管理制度应有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一)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第一,完善政府决策体系。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第二,完善社会规范体系。在各个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规范体系,把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纳入共同行为准则的轨道,形成既要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又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既有统一意志、又令个人心情舒畅的规范环境。第三,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把社会基本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公民道德建设,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二)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落户条件的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第二,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在全区开展个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第三,创新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网上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网络的实时动态管控,积极主动地引导网上舆论。

    (三)完善社会管理动态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教育和引导诉求方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第二,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运用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第三,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警务力量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街区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组成的治安防控体系。

    二 构建公民权益保护体系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以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为重点,立足于岳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使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公民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得到显著提升。

    (一)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权益

    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区政府、街道(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