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长期以来,妇女社会工作一直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实务领域[1],得到了很多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关注和重视。很多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定义妇女社会工作,并对如何在中国发展妇女社会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本文将从梳理这些研究入手,提出对妇女社会工作的认识,并对现有的妇女社会工作实务领域进行系统的评述,对妇女社会工作的研究和实务在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
一 妇女社会工作的再定义
妇女社会工作到底是什么?妇女社会工作与妇女工作(妇联工作)的区别是什么?妇女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区别是什么?中国是否存在专业意义上的妇女社会工作?对于这些问题,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诠释。
(一)妇女社会工作的定义回顾
目前不同的学者对妇女社会工作的定义,归类如下。
(1)发展说。强调的是妇女社会工作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2)专业说。这个类别的定义比较关注妇女社会工作的专业性,突出其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和特点。
(3)服务说。重点在于强调妇女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服务,突出其专业技术和方法。
从上述各类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具有共同特点:
第一,妇女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服务,需要专业人士参与;
第二,服务对象明确,是有需要的妇女群体;
第三,目标清晰,即帮助妇女解决问题,促进妇女的发展。
这里的各种定义明确界定了妇女社会工作与妇女工作(妇联工作)的区别,即妇女社会工作是专业人士从事的、以服务妇女来促进妇女发展的职业(或专业)。但是,这些定义没能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妇女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联和区别是什么。
(二)妇女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联
首先需要区别社会工作与妇女社会工作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工作专业从业人员中90%是女性,服务使用者中95%是女性。[2]作为一个女性为主的、为女性服务的职业,为什么还会提出妇女社会工作概念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厘清国外社会工作发展的路径,这样才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和再定义妇女社会工作这个概念。
长期以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工作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这个专业发展的需要,在建立安全、信任的工作关系,帮助案主获得个人成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学者们逐步发现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实践中存在着矛盾和冲突[3],集中起来看,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
1.社会工作的服务忽视女性的需要
社会工作的传统服务领域中,涵盖了儿童、老人、残障人士,包括了学校、工作场所、医院和家庭,却没有妇女服务,人们没有把妇女作为一个群体提出来,而是将她们放在了家庭、儿童和老人的群体中。这表明在服务设计过程中,妇女成为一个边缘化的人群。[4]
2.社会工作实务中体现的人的权力和价值依然以男性为中心
女性的权力和价值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得不到体现和关注,特别的例子就是在各国的社会政策中,大多数政策的核心是解决就业等问题,但是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很少关注女性的特殊利益,比如日托服务等问题。这表明,在现行的社会政策背后,人们还是把女性看成是家庭的主要照顾者,经济上处于对别人,特别是男性的依赖地位。[5]
3.女性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被当做附属物
女性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被当成附属物,是附属在家庭和丈夫身上的角色,由此而导致了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指责案主(受害者)的情况,特别是在为一些受害者服务中,出现了严重的指责受害者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对受害者(大多数是妇女)的再次伤害。[6]
在这种情况下,以倡导性别平等、妇女发展的女性主义理论和方法顺理成章地被引入社会工作,并发展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7]学者们将女性主义理论和原则与社会工作实务有机结合,提出了系统的女性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原则,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更多地关注女性群体利益,更好地提高妇女的福祉。[8]
由此可见,妇女社会工作是从社会工作中发展出来的,与社会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是社会工作一个重要的领域。但同时,它还具有自己独特的内容,使其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中的妇女服务有着本质区别。
(三)妇女社会工作再定义
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下,提出妇女社会工作概念,本身就具有双重含义。第一,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不能够满足女性的需要,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