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内蒙古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起步较早,且不断探索,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实践探索等方面都形成了欠发达地区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 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阶段
(一)起步阶段
包头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起步较早,并且尝试建立专业制度。专业制度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必须接受过一定专业教育和培训、有一定的专业规范以自律的从业制度,它也是某一国家或地区关于某种职业的就业准入制度。[1]包头市率先探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自2005年开始组织地方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2005年在昆都仑区先行试点,举行了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2006年在全市推开,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储备了人才,也为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2006年,包头市出台了《包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将社会工作者正式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系列,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此阶段主要采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调整、增设社会工作岗位的办法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价和聘用。
(二)试点阶段
2007年,包头市青山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社会工作试点地区。同年,包头市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六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成立了包头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2009年,包头市昆都仑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2010年,青山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各旗县区相继成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机构,并抽调专人开展社会工作。在试点及试点示范工作中,按照国家民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重要部署,包头市遵照“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完善结构、强化能力,党政主导、社会运作”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总体发展思路,确定了“人才队伍规模、人才队伍结构、人才能力素质、人才发展环境”四方面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密切配合、立足基层社区、高校专业督导、三工(社工、助工、义工)联动、四社(社区、社团、社会工作机构、社工)互动、公众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受益”的良好工作格局。2010年8月,民政部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在包头市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0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省会城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参加了研究班学习。
(三)全面推动阶段
2011年以来,包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包头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和示范创建工作,初步建立一支适应包头市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二 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推动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2007年,包头市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六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成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旗县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包头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构建设,健全制度体系
1.机构建设情况
2009年3月,包头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工作科。各旗县区相继成立了社会工作办公室,并在区内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社会工作服务所,社区设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2009年9月,包头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
2.制度建设
如果把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制度建设来看,其基本制度主要有三项,分别是“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社会工作者使用制度”“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2]包头市在推进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1)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包头市率先探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