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服务需求,同时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治理格局无法有效应对这些情况。于是,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创新需求日益增多。社会工作以专业价值观为指引,依靠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在调解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与问题、推动社会公正正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时代呼声,变得越来越强劲。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为学历教育体系。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院校为266所,开展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教育的院校有61所,还有60所高职高专院校也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1]一年能培养近万名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一定的人才储备及支持。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看,都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完善学历教育体系,有重点地向纵深发展,成为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 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学历教育体系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及专科教育。其中,本科教育一直占主导地位。本科教育以培养应用型的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专科教育以培养技能型的社会工作人才为主。研究生教育在国际上一般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实务取向为主的社会工作硕士(MSW)方向,一个是偏重学术取向的哲学硕士方向。此外,还有7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提供社会工作教育。[2]社会工作专业博士教育目前在我国尚属空白。有些高校只是在社会学或社会保障学等博士专业中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方向。[3]
作为我国社会工作学历教育的主体,本科教育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一直占重要地位。无论是师资、教材、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方面,还是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较其他层次的学历教育都发展得更为成熟。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达211所,每年招收及毕业的本科生各在一万人左右。到2010年,设有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达250多所。短短3年内,社会工作的本科院校就新增40多所,以平均每年新增10多所院校的速度在发展。2010~2012年两年间,新增本科院校10多所,可见其发展势头仍然不减。提供专科层次社会工作学历教育的院校目前有150多所[4],也出现活跃的发展态势。我国的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教育始于2009年,第一批获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有33所,其中部委所属院校18所,地方高校15所。201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为25所。2011年,新增2所高校。2012年,新增1所高校。从我国开始设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以来,截至2012年底,3年间共有61所高校具备了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授予权。这些高校分布在我国24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市9所,天津市1所,河北省1所,内蒙古自治区1所,辽宁省2所,吉林省3所,上海市4所,江苏省7所,浙江省1所,安徽省2所,福建省3所,江西2所,山东省1所,河南省1所,湖北省6所,湖南省1所,广东省1所,广西2所,重庆市2所,四川省2所,贵州省1所,云南省2所,陕西省3所,甘肃省3所。[5]数据显示,分布在北京、江苏和湖北的高校最多。
这61所高校中有31所高校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方向。这些方向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政策、儿童、青少年、老年及女性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城市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服务组织管理等。其中,开设最多的专业方向为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区社会工作等,如表1所示。
表1 31所高校社会工作硕士教育方向分类情况
2010~2012年,纵观整个社会工作学历教育体系,在规模上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层次上则开始向纵深发展。这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快速发展的大环境是吻合的。社会工作专业试图积极回应社会转型、政府治理方式改变等所带来的需求,社会工作学历教育也逐渐从注重规模扩张的快速发展阶段步入更注重内涵建设阶段。仅仅3年时间,社会工作硕士教育就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结构性突破。
二 社会工作学历教育成果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