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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沪港大都市治理模式特征比较

    作者:苏宁 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摘要:本文以香港、上海的都市区治理体系为对象,进行城市间对比研究。文中分析了沪港两城在构建开放型城市经济体系过程中形成的不同治理特征。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文中认为香港的城市兼具增长导向与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其跨区域治理的特征明显。城市治理的多层次性与多元化,以及治理主体结构上的多中心性则构成了香港城市内部治理的重要趋势。上海的治理特性中,具有城市内部与外部治理相结合的“混合型”特征,治理的多中心特征逐步显现。同时,上海行政体制的多元化与相对独立性是其治理体系重要的特性。
    Abstract:This paper,by comparative study the operation experience of governance systems between Hong Kong and Shanghai,attempt to explore the developing trends of metropolis governance patterns of above two mega-cities.The Hong Kong city governance mode shows the character of combination of Pro-growth and government-leading trends.With the trend of regional governance,Hong Kong's governance range is across the administrative boundary.For the inside governance scope,the poly-centric and diversification are main elements.Shanghai macro structure of metropolis governance system presents the "combine" character,which means the mix-up of inside and outside governance.With the relatively independent factor in local administration sector,the multicenter trend in governance operation became more obvious in Shanghai city region.

    大都市治理是实现城市,特别是国际性枢纽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大中华区域融入全球经济的重要节点,上海与香港在推进城市治理,形成合理、平稳、高效、适应国际化需求的城市运行体系方面有着共同的追求。沪港两个国际大都市,在构建开放型城市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对于两种治理模式的特征进行对比研究,不仅有助于为上海在未来的城市治理实践中提供有益的参照,也对中国大都市的治理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香港大都市治理的主要特征

    香港的大都市治理模式是一种具有地方或区域特征的运行机制,并因该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发展背景而呈现与一般世界城市不同的特征。这种治理模式的选择,一方面是诸多因素组合而成的合力使然,另一方面也与香港的政体背景及城市化发展阶段有密切联系。

    1.增长导向与政府主导兼具的治理模式

    从总体上看,香港的大都市治理模式表现出“增长导向”与“政府主导”兼具的特征。从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经济社会的持续增长已成为香港从政府到社会各主体当前的主要目标之一。这种情况,与其他东亚与新兴经济体的大都市十分类似。因此,“推进增长机制”(Pro-growth Machine)便成为香港大都市区治理的重要形式。在这种增长导向型合作当中,香港的企业、民众与政府选择相对集中的城市管理组织形式,将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作为大都市区发展的核心目标,采取城市战略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手段促进区域的综合协调发展。《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这一重要的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将强化“经济竞争力”作为香港建设“亚洲都会城市”的三大核心支撑之一,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1]

    同时,香港的区域治理中,政府主导型的合作模式特征较为明显。从整体上看,香港政府在大都市区治理中仍扮演着重要核心的角色。这种核心作用一方面表现为城市政府对大都市区规划、组织、战略决策的主导力;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中央政府对大都市区政府组织的调整以及事权的界定与下放。香港政府对于区域内的事务拥有决策权和财政权,大都市区范围内事务的治理往往由政府承担第一推动力量。这种情况充分表现出香港政府部门管理能力提升、治理重心上移的现实状况。

    2.跨区域治理作用凸显

    对于国际性大都市而言,能否形成超越城市行政边界的区域治理格局,是城市治理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香港回归后,香港与珠江三角洲城市的经济、人员、文化往来日益频繁,对于区域的协调与治理也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香港与广东省相关城市之间的区域协调,在近年日益深化,跨区域共同问题的协作与互动成为香港治理的重要领域。这种强调跨界治理的“外向性”治理模式,也逐渐成为香港大都市区治理的重要特征。以环境治理为例,基于香港、广东两地合作提升区域环境的重要性,粤港两地早在回归前的1990年就已成立“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以加强双方在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方面的合作。香港回归后,广东省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0年成立了“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粤港跨界环境适宜上的合作。特别对于珠三角空气质量、车用柴油规格、林业及护理、海洋资源护理、珠三角水质保护、城市规划、大鹏湾及后海湾区域环境管理、东江水质保护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密切合作[2]

    除了环保问题之外,香港政府与广东等内地政府间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互动与合作。这种区域性的协调与共同建设,体现出香港在跨区域治理方面的努力方向。以交通运输为例,2003年CEPA签订以后,粤港两地跨境人数持续增长,现有口岸接近饱和。2006年,香港与广东开展“深港兴建莲塘/香园围口岸前期规划研究”,探讨兴建新口岸的需求、功能与效益。2008年9月,两地政府同意新建新口岸,预计2018年落成。这一深港东部通道直接接驳深圳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通道,将大大缓解两地间交通口岸的需求压力。2008年粤港合作联席会议达成决议,兴建总体估值为727亿元的港珠澳大桥[3]

    3.城市内部治理的多层次性与多元化

    在大都市区的内部治理层面,香港以法治社会和公民社会为建构起点,以多元包容为主要原则,建立了多层次的治理体制。特别是在基层社区层面,香港政府着力推进的是以自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