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一 辽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一)辽宁全面完成2012年扶贫开发任务
2012年,辽宁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增收目标,取得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任务的良好开局,主要有赖于以下几项有力措施。
1.创新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
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到户扶贫”的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坚持目标任务到村、资金项目到户、成效考核到户、扶贫责任到人的“四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责任落实。沈阳、大连、本溪、锦州、辽阳、盘锦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多数市都安排了财政扶贫资金。全年市、县安排落实财政扶贫资金2.8亿元,投入力度居历年之首。全省各市、县十分重视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积极组织,许多地区将扶贫开发列为2012年为群众办实事之一。尤其是扶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朝阳、阜新、铁岭等市和15个扶贫重点县,以及绥中、昌图、宽甸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逐级部署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2.形成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扶贫的新格局
近年来,社会扶贫已成为辽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力量,辽宁省正在形成社会多方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2012年,省定点扶贫单位增加到234家,重点帮扶236个贫困乡镇,省市县三级定点扶贫共协调和直接投入扶贫资金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3.5%。除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有序进行外,各市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扶贫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如营口市创新开展“东部振兴基础年”活动,组织市、县部门深入实施包乡帮村;丹东市继续开展每个市委常委包一个贫困村、每个市直机关联系一户企业帮扶一个贫困村的“1+1”帮扶活动;阜新市整合社会资源,实施“集团帮村”;沈阳、大连成立了扶贫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人数达到1万多人。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做好扶贫开发的动员工作离不开广泛宣传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近年来,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进行采访报道,宣传扶贫开发工作的优秀成果和创新办法,为扶贫开发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这些典型和事迹的宣传,有效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尤其是各级各类定点帮扶活动取得良好收效,据统计,省、市、县三级定点扶贫直接投入资金9.9亿元。此外,各地还展开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沈阳、丹东、锦州市召开扶贫工作表彰大会,葫芦岛市举办“十一五”扶贫开发成果展等。各部门的调研工作也随之展开,并完成预期任务,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4.创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思路
为了加强对扶贫龙头企业的管理,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建立了扶贫龙头企业的进出机制,使这些企业加强了自我约束意识,其行为也更加规范。此外,科技和教育扶贫试点工作也正在启动当中,将为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扶贫开发管理办法。如铁岭市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审计部门对全市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抚顺市建立了数字化扶贫网络,完善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现了扶贫工作数字化动态管理;阜新市认真准备、积极筹划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扶贫机制的不断创新,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良性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辽宁扶贫开发改革试点、试验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辽宁扶贫开发工作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10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为目标,安排到户扶贫19.59万户。在继续加大投入,落实专项扶贫各项措施的同时,辽宁省还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思路、探索扶贫改革方法,开展移民扶贫工程试点、创建扶贫改革试验区。
辽宁省移民扶贫工作开始于2000年。目前,全省还需要对4.3万户共计15万困难群众进行移民扶贫。2013年初,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康居工程试点及报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3]19号),计划用时五年对15万人、4.3万农户实施移民扶贫。该工程将对贫困移民实施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省、市、县分级投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新建康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等由县通过统筹各类资源予以解决;移民户搬迁后,原有土地、山场所属权不变,原宅基地、道路用地等原则上复耕复绿后转为农用地或恢复生态。2013年上半年已完成4.3万户、15万人移民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省财政投入4500万元建设27个移民试点小区,计划到年底完成岫岩、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