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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浦东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及提升路径分析

    作者:徐美芳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摘要: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对浦东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降低服务贸易壁垒,提高保险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和保险产业内贸易;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服务投资环境和营造中外资保险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深化保险体制改革,推动保险产业组织的完善;扩大保险服务贸易需求,提高浦东保险服务贸易的潜在竞争力。提升路径包括:尊重并及时总结中国(上海)自贸区内保险服务业实践活动;进一步显现风险保障功能,率先推动保险业务结构调整;理性对待自贸区建设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鼓励保险企业和保险监者共同努力。

    21世纪以来,我国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货物贸易全球排名第2位,贸易总额达38667亿美元;我国服务贸易全球排名第3位,贸易总额达4730亿美元。在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国际贸易结构存在明显不合理。一方面以传统加工制造业为主的货物贸易继续迅速增长;另一方面金融、保险、专利等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缓慢,最终导致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比例不甚理想,服务贸易严重逆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为912亿美元,居世界服务贸易逆差第1位。其中,除旅游、交通运输两项传统服务贸易出现逆差外,现代服务贸易中保险服务贸易逆差最大,高达172亿美元,约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逆差的20%[1]。事实上,作为现代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保险服务贸易不仅有助于缩小保险服务贸易逆差,而且将提高我国现代服务业水平,完善我国国际贸易结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加快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所在地——浦东,不仅是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主战场,也是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前沿阵地。因此,自贸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将提升浦东保险服务竞争力。

    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及浦东保险服务贸易现状

    为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

    (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由来

    虽然从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时提出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个名词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仅半年时间,但我国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探索已有多年,上海为建设自由贸易区也努力了多年。

    “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最初的设想。2012年11月上海市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该条件鼓励贸易与金融、航运、物流、制造、会展等到产业融合发展,并首次提出要在上海“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随后,在2013年上海“两会”上,新任市长杨雄进一步表示:“2013年上海将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国家部署,试点建立自由贸易园区,深入推进开设外币离岸账户、融资租赁业务创新等改革事项。”这些举措表明上海探索上海综合保税区转型发展的积极态度,成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动力。

    2013年3月底,李克强总理在上海调研期间考察了外高桥保税区,表示鼓励支持上海积极探索,在现有综合保税区基础上,先行试点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园区。国务院的大力支持无疑成为上海在6月向中央报批上海自贸区建设方案的强大动力。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强调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力图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如期挂牌成立。

    (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涉及保险服务的核心内容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突出表现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和综合监管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具体而言,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第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等。第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包括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等,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第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包括鼓励跨国公司设立亚太地区总部和营运中心;探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