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一 2012年企业劳工保护发展趋势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的劳动关系自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基础是对这一关系进行制度性的规范和引导,法律法规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手段,是规范企业行为的规则。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其在运行、构成、处理等重要环节上都具备法制化特征,法律方式和法律原则成为调整和调解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和举措。截至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在劳动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建立了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为建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基本依据。
构建完备的劳保法律体系,是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础。然而,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却不容忽视。2012年上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显著地影响了社会劳动保护实施的外部环境。继2012年我国GDP增长速度下降到7.8%之后,2013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仍然呈放缓态势。据统计,第一季度GDP增长率为7.7%,第二季度GDP增长率微降至7.5%,预计下半年仍将维持增长放缓的态势,全年GDP增长率大体能接近预定的增长目标(7.5%左右),将低于2012年的经济增长水平。
宏观经济发展的放缓,将导致用人单位和个人消费能力下降,随着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压力将增大。
针对上述经济增速变化对劳动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劳动保护的措施。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对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和加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新的规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如能较好地贯彻实施,将使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趋向完善。这将有效促进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单位依法合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效保护派遣工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此次修改目的就是要让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回归到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本位,把派遣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在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特殊劳工群体,如“农民工”“北漂”等。作为城镇化必不可少的群体,农民工这一劳动力资源对我国尚不健全的劳动保障体系提出了挑战。2012年3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成功召开,该会议提出了“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提案,议案审议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2013年报国务院审定。预期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将纳入浙江、广东、上海等地的居住证制度当中。
2012年以来,各地政府在促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表1 我国2012年劳工保护重要事件
如表1所示,我国2012年劳工保护重要事件几乎可以用五个词语概括,它们分别是“就业”“农民工收入”“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见图1)。而对近年来我国劳工保护重要事件进行“关键词”梳理后,可以发现以下规律。
(1)与法规政策相关的大事件出现次数不断增多,2012年更是达到了7次,占十大事件比例的一多半,说明我国更加关注劳工保护立法保护以及立法推进。
(2)与员工权益维护相关的大事件出现次数在2010年达到最高的7次之后开始回落,反映出在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员工权益维护事件的发生趋势开始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图1 我国劳工保护近年十大事件核心词语出现频次统计分析
再对十大事件进行事件属性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恶性事件发生次数在2010年达到8次的最高峰,之后回落势头明显。而良性事件发生次数则在2011年达到6次的极值(见图2)。
图2 我国劳工保护近年十大事件核心事件属性统计分析
二 我国企业劳工保护现状分析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劳动关系矛盾的多发期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尤其是加强对新型劳工的保障力度,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