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2月 |
2006年是中国民办教育历史上特殊的一年,其所呈现的教育图景是民办教育面临新的发展压力、继续震荡重组,更加关注地方民办教育政策的改善和创新,以及走学校内涵发展道路。其间发生的重要事件,一是福建省首例民办校状告税务部门的案件——平潭岚华学校状告平潭县国税局的民办学校的“第一税案”终于有了结果;二是震惊全国的南洋教育集团“崩盘”事件,激荡了整个民办教育界。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在2006年有了全面的进展,很多省份起草了本省的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有的已经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议程。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行和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生存压力,民办学校更加关注自己的生存问题,探索重塑形象和走内涵发展之路。
一 2005年民办教育发展回顾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8.62万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2.9万所),各类在校学生达2168.1万人。与2004年相比,民办学校总量增加了0.77万所,在校学生增加了398.74万人。
表1 2004~2005年中国内地民办学校发展统计
数据所展示的民办教育发展情形,与研究界关于“2005年民办教育整体走弱”的结论形成了鲜明对比。对这一发展状态需要进行深入地解读。事实的真相是,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加,主要是“名校办民校”数量的增加,其增加的数量超过了民办学校“死亡”的数量,并实现了总量的显著增长。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可以举办民办学校的政策,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公权侵占教育市场,挤压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造成了大量老牌民办学校“死亡”。以成都为例,2003年之前尚有70余所纯民办学校,但到2004年底,仅剩一家,其他的或倒闭或被公立学校兼并。另据陶西平的发言:“有的城市整个区的民办学校都是‘名校办民校’性质”,而政府鼓励“名校办民校”的目的也很明显,“掩盖教育投入的不足和教育投入低增长”。[1]
部分地区即使“名校办民校”的数量没有大的变化,但民办学校的总量也基本处于增长停滞状态。比如北京,2005年,北京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数量为499所,而2006年1月的统计是517所,增加1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增加了30所。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基本没有增加。[2]
民办高等教育的总体增长同样与独立学院数量增长有明显的关系。2005年独立学院比2004年6月增长了62所,同期民办高校只增加了24所。根据教育部网站提供的最新的独立学院名单,截至2006年5月26日,独立学院的数量已经达到318所,比2005年又增加了23所,增长速度非常快。以北京市为例,北京2006年1月的统计表明,民办高等教育与2005年相比,从79所减少到60所,在校生数量增加了7508人。[3]显而易见,独立学院才是民办高等教育总量增长的主体力量。
2005年民办教育界反思的诸多问题,对2006年的民办教育发展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首先是民办教育发展的转型问题。陶西平在《中国教育报》提出“怎样引领民办教育实现合理转型”的讨论。在民办教育普遍走弱、大批民办学校“死亡”的背景下,引起了业界,尤其是民办学校办学者的深思。吴华认为,民办学校“公私之间泾渭分明”的观念应该打破,转而提出利用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发展民办教育的诉求。“名校办民校”政策实行后,原来的民办学校之所以承受巨大的压力,是因为没有获得本该获得的财政资源和政策资源。2005年初,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等地政府拿出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政策,部分地区出台的民办教育优惠政策,都呼应了政府行为的这一转变。
在民办学校看来,对优惠政策的希冀比对专项资金的获取更强烈。2004年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基础,财政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发改委《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纷纷出台,这些具有强大约束力的政策,使民办教育界清醒地认识到,与其求诸远,不如求诸近,与其求诸高,不如求诸低。2005年1月1日《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后所带来的良好感觉,使各地民办学校对本省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的关注程度骤然增强。而浙江诸暨所展现的良好的民办教育地方政策,以及2005年底“21世纪教育苏州论坛”对“如何营造民办教育发展小环境”的讨论,给民办教育带来了新的期待。
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