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已经得到广泛认同。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体育文化建设作为整个文化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21世纪知识经济兴起的大背景下,体育文化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人们已经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体育文化这一术语,但对于这一术语的界定仍然存在诸多分歧和模糊之处。本文首先就体育文化的概念进行简要梳理与分析,然后结合体育文化现实的发展需求,确定首都体育文化的范畴,对如何加强首都体育文化建设提出建议措施,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 体育文化概念的界定
自德国学者费特1818年在他所著的《体育史》中最早使用“体育文化”一词以来,体育文化的概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但是严格地说,到目前为止,体育文化概念还没有得到深入细致的分析,对体育文化所涉及的范畴,更是众说纷纭。国际体育名词术语委员会出版的《体育运动词汇》(1974)曾给体育文化下过一个定义,指出:体育文化是“广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综合各种利用身体锻炼来提高人的生物学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设施。”[1]这种界定把体育文化的内涵限定在了“身体锻炼”这一相对狭窄的范畴内,因而有其局限性。
我国学术界多从“文化”的层次、结构、本质,或从“体育”的性质、功能和特点等来探究体育文化的概念,但由于“文化”和“体育”两个上位概念都是内涵较为宽泛的概念,因而歧义较大。仅文化这一概念,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拉克洪在其合著的《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回顾》一书中,就罗列了从1871~1951年的80年间的文化定义达164种,而我国研究者韩民青在其著作《文化论》中指出文化的定义达到近200种。[2]同文化的概念一样,体育作为人类的主体性的实践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内涵和外延都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其外延较为宽泛,因此关于体育概念的界定,在国内外体育理论界至今都存在较大的分歧。中国在体育概念上有“广义体育”和“狭义体育”之争,西方在physicaleducation,sport,kinesiology等术语含义上也有谁能代表“体育”一词的争论。[3]因此,对体育文化概念的界定,前提条件是理解“文化”和“体育”两个上位概念的内涵。
文化的概念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可以选取不同的角度,目前大家相对比较认同的说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它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而言特指精神财富,包括意识形态、价值体系和人类规范。它的层次或结构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三部分。许嘉璐先生在《当前文化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一文中指出:“文化无所不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文化。人类有如此多的民族、语言,人类的生活又如此丰富,文化也就丰富多彩。要把握文化,首先要将他条理化。”他将文化分为三个层次,即表层文化(又称为物质文化)、中层文化(又称为制度文化)、底层文化(又称为哲学文化)。[4]这种理解很有指导意义。体育概念的界定,目前大家相对比较认同的说法是:“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身心发展的文化活动。”[5]这是从广义角度理解的体育,它包含家庭、学校及社区体育等。至于狭义理解的体育主要局限于学校或身体锻炼。在大家相对比较认同的广义“文化”和“体育”概念基础之上,我们定义“体育文化”是指人们在体育运动及其相关领域中,生产和创造的物质产品以及所形成的观念、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等。它包括人们的体育认识、体育价值、体育思想道德、体育制度、体育文化产业、体育物质产品等等。在物化层面,体育通过各种运动形式、方法、手段满足人们对身体运动的需要;在制度层面,体育通过一定的规则、组织和管理体系影响、制约着人的社会化发展与文化转型过程;在精神层面,体育以其文化形态渗透在人们的价值体系中,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精神世界。概括说,体育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体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体育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中介,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体育实践过程中,人的智慧和创造能力的具体表现。体育文化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人的全面发展起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