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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融合:文化与经济的亲密接触——北京文化经济发展述评(2007)
    ——北京文化经济发展述评(2007)

    作者:孔建华 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摘要:

    北京文化经济的发展在推动首都经济增长、培育创新基础结构、促进文化创意生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北京文化经济的融合与发展,即“北京融合”,有助于培育和提高北京文化创意企业的内生能力、增进国民共同意识和民族自信、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议加快文化经济立法研究进程,探索建立海外北京文化中心,组建文化经济情报分析中心,更好地推动北京文化经济的繁荣。

    引言

    在经历了更加自觉、更加成熟地发展文化产业两个阶段后,北京文化经济发展进入第三阶段——更加主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前两个阶段(1996~2005年),文化产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是:“首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北京的支柱产业之一”。1996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首都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提出“文化产业”概念。同年,将“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之一,使北京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写进《关于加快北京市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分析北京提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经济环境,一个主要的动机,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北京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不适应北京城市性质和功能的要求,新兴行业发展缓慢。北京提出大力、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北京区位资源、人才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重铸北京经济的支柱。进入新世纪后,北京坚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并重,加速推进可经营性文化资产的市场化,并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政策的投放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引导上,积极促进文化经济发展。2005年,北京文化产业创造增加值38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6%,文化产业在首都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实际已经确立。

    第三阶段(2006年至今),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北京文化产业呈现出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明显趋势,随着一批文化经济优势行业和重点集聚区的形成,北京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统计,2006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812.1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15.9%,比2005年加快1.8个百分点,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10.3%。

    北京文化经济发展事关北京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北京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本文论述结构如下:第一部分评述2006~2007年北京文化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第二部分分析北京发展文化经济面临的有利条件和需要克服的困难;第三部分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发展文化经济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命题:北京融合;第四部分针对北京文化经济发展提出建议。

    一 北京文化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本节从三个角度论述北京文化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即:纵向历史地对往年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进行比较;盘点年度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府策略;发现培育和促进创意生成的政府行动。

    (一)推动首都经济增长

    从技术统计实践角度,依托传统的统计制度,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是可以用经济数据衡量的,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就是文化经济的全部,但它并不妨碍我们从产业经济方面对文化经济作一般的考察。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年度统计数据一般要在次年夏季发布,因而我们在对2007年度北京文化经济数据进行总体描绘时,首先借用前两个完整年度的数据作比较,以期对文化经济发展作出一些趋势判断(见表1)。

    表1 2005~2006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长情况

    2006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10.3%,超过现代制造业(8.4%)和高技术产业(7.7%),低于信息产业(16.6%)和现代服务业(47.5%)。文化创意产业九大行业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增幅达到25.7%,比2005年提高10.1个百分点,占文化创意产业比重为41%;新闻出版业实现增加值增幅为17%,比2005年提高10.9个百分点,占文化创意产业的比重为16.5%。文化创意产业总体呈现加速发展趋势,按现价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值(14.3%)。其中,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和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创造增加值增幅均超过25%。[1]

    2006年北京市新批文化创意产业外商投资企业650家,合同外资11.9亿美元,同比增长30.2%,实际利用外资5.6亿美元,同比增长84.2%。其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实际使用外资增长82.8%,达4.4亿美元,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实际使用外资的79.5%。新闻出版、广告会展、文化艺术实际使用外资增幅分别达到1211.51%、175.57%、103.3%。

    2007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保持平稳增长。1~8月统计数据显示,[2]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3]实现收入2568.9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9.3%。其中,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单位分别实现收入83.4亿元、288.5亿元、954.4亿元,同比增长34.7%、28.9%、21.8%,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