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2006年12月18日,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在天地剧场举行挂牌仪式,向社会宣告中国杂技团从事业体制的国有艺术表演团体转制为自主运营的股份制文化企业。此后,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遵循“走集团化、产业化发展道路”的改革基本思路,着力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行市场化、产业化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 遵循正确的改革思路,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民营资本参股的新型文化企业
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以及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中国杂技团被列为转企改制的试点。2004年8月,中国杂技团转企改制筹备工作启动,北京市文化局和中国杂技团在深入研究转企改制的规律性以及我国杂技产业发展客观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了“走集团化、产业化发展道路”的改革基本思路。
(一)文化事业单位成功转企改制应遵循的要旨
北京市文化局和中国杂技团在转企改制的筹备过程中,认真研究、及时总结北京市儿童艺术剧团、北京歌剧舞剧院转企改制的经验,认识到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虽然是未曾经历过的崭新事物,但其规律性也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
1.转企改制必须选好对象
根据中央关于“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国有院团应分别实行事业、企业两种体制。转企改制的院团须是市场前景较好、能够采取产业化运营的单位,改革试点期间尤其应当选择最具转企条件的艺术院团,以确保转企改制成功并为其他院团转企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2.转企改制必须名副其实、完全彻底
事业与企业是工作宗旨、发展目标、经济来源、管理方式、运行模式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事业体制下运行了数十年的艺术院团转企改制犹如脱胎换骨、重生再造,必须摆脱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真正按照企业的模式运营,不能“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
3.转企改制必须以“做强做大”为目的
转企改制其实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解除事业体制对一般院团的束缚,将演艺业的发展导入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因此,转企改制必须着眼于解放文化生产力,将“做强做大”作为出发点。“转而不强”,转企就没有意义;“转后反弱”,则完全违背了转企改制的初衷。
4.转企改制最好采取股份制一步到位
在以往探索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过程中,有的采取了“翻牌”的方式。由文化事业单位“翻牌”而成的所谓企业很难摆脱原有的事业体制窠臼,往往成为“挂羊头卖狗肉”的假企业。因此,转企改制应当一步到位,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形式,转化为由不同的投资主体共同组建、依托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运营的现代企业。
5.转企改制要注重引进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的投资主体
长期实行事业体制的艺术院团对企业运营一无所知,如果在组建新公司时引进的其他投资主体也没有企业运营的经验,则很难真正实现由事业到企业的成功转化。因此,转企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时,一定要引进市场观念强、掌握企业运行规律、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的投资主体,这是转企改制成功的关键。
6.转企改制一定要有增量资本进入
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这是企业运营的基本方式。因而,对于文化产业经营实体来说,没有足够的现金资本,就无法实现规模经营和生产优质的高端产品。基于“做强做大”的出发点,转企改制组建新公司时,一定要争取数目可观的增量资本特别是现金资本进入,为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及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
7.转企改制最好有民营资本参与
国务院2005年4月印发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2005]10号)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艺术院团转企改制时引进优良的民营资本,其意义不仅在于引进可观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引进比较彻底的市场机制,引进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人才、技术和经营理念。
(二)从杂技资源大国到杂技产业强国的必由之路
杂技是世界性的艺术。我国杂技艺术的历史非常悠久,杂技艺术资源特别丰富。据出土文物画像砖的形象记载,我国在公元前3世纪时杂技已正式成为一门表演艺术。悠久的历史传承使中国杂技具有典型的东方文化特质,中国杂技演员的奇绝技巧受到各国同行的赞赏。
中国是杂技艺术大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拥有县级以上国有杂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