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预防、减少灾害是推动陕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因此,不仅需要做好各种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灾、救灾工作,更应该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重视灾害问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 近年陕西灾害的特点
陕西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特殊地位。自然地理独特,地形东西较窄,南北狭长。由南向北分属陕南山地、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三个截然不同的自然地理区域,跨越亚热带、暖温带和中温带三个气候地带。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诸多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等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过渡性和波动性特点,使得陕西成为多种自然灾害频发且危害严重的省份之一。
陕西省常见的重大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地震、滑坡、冰雹、泥石流、城市地质灾害、农林生物灾害、森林火灾、水土流失等。这些灾害分布区域较广,发生概率较大,造成的损失严重,有些重大灾害甚至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根据对省气象局、水利厅、民政厅以及省减灾协会等部门统计资料的分析,陕西省近年来的灾害状况大致呈现如下特点。
1.气象灾害频繁发生,危害严重
气象灾害主要有水灾、旱灾、低温冷冻、冰雹和风灾等。长期以来,陕西省危害面积最大的气象灾害是水灾和旱灾。2006年1~9月,全省降水总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大部分地区少雨。春旱时关中渭北和陕北北部为Ⅲ级干旱灾害等级,关中大部为Ⅳ级干旱灾害等级。夏伏时陕北北部、关中渭北旱塬、汉中及安康为Ⅱ级干旱灾害等级,尤其是与川渝毗邻的汉中、安康两市2006年夏伏旱受旱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受旱程度之重是近50年来所罕见的,属特大旱灾。2006年汛期后期,关中、陕南出现强弱交替普雨过程,陕北、渭北局部暴雨频繁。全省出现大范围降水过程12次,发生短历时暴雨148次,共有50条河流76站出现洪峰349次。
2007年,陕西省旱情主要经历冬春旱和初夏旱两个时段。冬季关中、延安、汉中和商洛等地发生轻到中度干旱,关中东部旱情较重。春季陕北、陕南东西部和关中大部分地区发生轻到中度干旱,陕北北部、渭北旱塬局部出现严重干旱。初夏陕北和关中局部发生中度干旱。全年陕西省大部分地区发生了Ⅳ~Ⅲ级的干旱,旱灾程度属中等,局部地区达Ⅱ级旱灾,旱情持续时间长达174天。
2007年汛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降水总量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多。全省出现33个暴雨日,发生短历时暴雨117站次,其中大暴雨17站次。先后发生4次高强度暴雨洪水过程,共有59条河流86站出现洪峰484次,其中15条河流15站出现超警戒流量洪峰27次;1条河流1站出现超保证流量洪峰2次。全省有84个县区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陕南局部地区发生多站次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因灾死亡71人,失踪66人。
2007年还发生2次低温冻灾和2次连阴雨灾害性天气过程,造成巨大损失。其中9月26日至10月13日,陕北地区发生的秋淋低温灾害为近5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农作物损失严重。2007年全省旱灾、涝灾和低温冻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18.69亿元。
2.地质灾害广为分布
陕西省的秦巴山地常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陕北、渭北的黄土高原也时常出现崩塌和泥石流灾害,铜川等煤田采空区有时会出现地面塌陷。这些地质灾害常随着降雨的增加而加重。2006年,陕西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次数、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相对较少,发生时间多集中在汛末。10月6日上午9点30分,渭南市华县大明镇高楼村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65户209人受灾,24户94间房屋倒塌,12名村民不幸遇难。2007年,陕西省地质灾害灾情较2006年大幅增加,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在时间上相吻合,集中发生在5~10月的汛期,尤其以汉中、安康、商洛的山区为甚。2007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7起,具体灾害种类为:崩塌43起,滑坡139起,泥石流36起,地面塌陷52起。因灾造成59人死亡(含因暴雨洪水引发的泥石流灾害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308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铜川市、榆林市境内矿山塌陷地震逐年增加。2007年共发生3.3级以上矿震6次,最大为5月24日发生在榆林郊区的3.5级矿山塌陷地震和6月22日、27日发生在府谷县境内的3.5级、3.6级矿山塌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