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为了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在2003年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实施和推广有助于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是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 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
从2003年开始到2004年6月,全国确立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0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陕西是其中之一。陕西从2004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上半年,基本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全覆盖,提前三年完成国家原定推进目标,成为全国第三个实现全覆盖的省份。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的四年中,陕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大成绩。参合率、补助率、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均居全国前列,综合水平位列西部地区首位,有效缓解了陕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评价。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呈现以下特点。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政府出资为主,筹资水平不断提高
陕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逐年提高参合农民的筹资水平。在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之初,陕西3个试点县获得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总额占筹资总额的71%,2007年四级财政补助总额比重上升到了88%以上,三年间增长了17%,增幅比例较高。各级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稳步增长,而农民个人的筹资水平保持不变。这种以政府出资为主的筹资格局比较适合包括陕西在内的西部地区。西部经济发展较东部缓慢,农村经济发展薄弱,农民收入水平有限,以国家支持为主的筹资格局能保证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运行。
农民个人筹资水平也将有所增长,2004年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0元,在其后的四年中维持相同水平。根据陕西下发的有关文件,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水平将提升至20元,五年间增长10元,平均年增长率为20%,由于基数较小,显得增幅较高,而实际增长额度较低。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合人数稳步上升,参合比例较高
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模式合理,宣传广泛,推广有效,新的覆盖地区不断增多,原有试点地区参合人数稳步上升,整体参合比例较高,平均参合率达87%。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其中还有两类人员不需要或无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类是外出打工,工作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的人;另一类是长期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甚至失掉联系的人员。如果把这两类人除外,陕西的实际参合率还将更高。
表1 2004~2008年陕西参加新农合地区、人数和比例
表2 2004~2008年陕西各市新农合参合人数和参合率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作用显著,农民住院率、慢性病就诊率普遍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缓解了陕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陕西运行四年来取得了显著效果,使50.68%的因病致贫人口因参合得到合作医疗的补助而脱离了贫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前农民因病住院后,由于支付大笔医疗费用,贫困发生率比未住院的农民增加了155.42%,由此导致了许多农民有病不敢看,小病拖成了大病,慢性病拖成了重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大病统筹制度为农民住院看病提供了经济支持,农民看病能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2007年平均补偿率为38%),医疗费用支付压力明显减轻,住院人群的贫困发生率降低了26.1%,其中有4.92%的人口因此脱离了贫困,占到了因病致贫人数的50.68%,显著地缓解了农民看病贵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报销制度不仅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压力,也释放了农民潜在的医疗需求,农民住院率上升。2003年陕西农民的住院率为2.39%,2006年增长到了4.24%,2006年比2003年增加了1.9%,增幅平缓。同时由于陕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了门诊慢性疾病年度凭票定额补助制度,慢性病就诊率也明显增加,2003年陕西农民的慢性病就诊率为8.99%,2006年增长到了14.49%,比2003年增加了5.5%,增幅明显。新型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