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经济综合实力的增强,我国政府越来越关注民生,关注群众的生活质量,而居民居住水平已成为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全面、翔实的城乡居民居住水平的信息,本文充分利用这些资料,通过对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住房间数及住房设施等方面的分析,并结合居民住房消费水平以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等因素,探析家庭收入等家庭因素对居住水平的影响程度,力求对陕西省城乡居民的居住情况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
一 全省居民居住现状1
(一)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为改善
改革开放近30年,住房领域改革力度较大,住宅建设速度加快,城乡居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5年间全省居民的居住质量显著改善。
1.城乡居民住的更加宽敞
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25.4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28.04平方米。陕西省大部分家庭住房以两间和三间为主,37.74%的家庭住两间,28.4%的住三间。城市以两间为主,占45.52%;集镇以两间和三间为主,分别占26.04%和29.57%;农村居民住房以三间为主。与2000年相比,城乡居民的居住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城市人均面积比2000年增加了6.38平方米,增长了32.95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居民户均住房状况比较
2004年底,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经过一年左右的研究,正式推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全面小康”实现时中国人的居住指标。这就是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平均每套住宅标准在120平方米左右,达到户均一套、人均一间的总体目标。为保证居住的舒适度,合理的厨房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主卧室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在农村,住房的全面小康标准为“2010年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2020年为40平方米左右”。陕西省2005年城镇和农村距小康住房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2.住房配套设施提高,卫厨私用率较高
从全省总体来看,住房的卫厨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全省83.7%的家庭有独立使用的厨房,78.84%的家庭拥有独立使用的厕所,厨房和厕所私用率均在3/4以上,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0.66个和8.17个百分点。在炊事燃料的使用上,只有22.9%和0.9%的家庭使用污染小的燃气和电,31.32%的家庭用煤,还有近半数的家庭(43.93%)使用柴草。自来水的饮用状况虽比2000年提高了18.16个百分点,但全省也只有47.5%的家庭饮用自来水。2005年有16.43%的家庭住房内有洗澡设施,比2000年提高了4.42个百分点,但还是不足全部家庭的1/5(见表2)。
3.新建住宅比重大,住房越来越“年轻”
住宅的建成时间与住宅的质量和功能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年龄”越大的房子就越“老”,质量相对较差,配套设施也不完善,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从而使舒适和方便程度更差。特别是在住房短缺时代,人们从维持生存的角度出发,只为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对房子的结构和功能考虑的相对较少。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陕西八成以上(83.35%)的家庭住宅是1980年以后建成的,占家庭住宅面积的87.21%。其中1/5的家庭户住宅建于20世纪,约占住宅面积的1/4(25.18%)。2005年居民住宅的平均建成时间是1989年,与2000年相比,房子更新、更“年轻”,全省平均“年轻”5岁,城市“年轻”6岁,农村只“年轻”3岁。
表2 居民住房设施状况
由此看出,住宅业的发展过程也打上了非常明显的时代烙印,它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同步。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住房制度改革,大大加快了城镇的住宅建设,进入21世纪,城市住宅业的发展超过以往任何时代,人们对住房的要求由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向追求舒适转变。
4.城市住宅以楼房为主,农村砖石平房住宅多
陕西省家庭中98.29%家庭的住房是作为生活用房,另外1.45%的家庭住房还要兼作生产经营用房。
从房屋建筑层数看,有67.06%的家庭居住在平房中,约1/4(28.52%)的家庭居住在六层以下的楼房中,只有4.41%的住户居住在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中。如果分市、镇、农村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绝大部分(88.56%)农村家庭户住的是平房。住高层的基本上是城市家庭,占高层住户的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