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政府信息目录4是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政务信息登记、造册、发布、发现、定位和实现交换、共享的有效形式。编制政府信息目录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共享的关键所在,是推进数字福建深入发展和电子政务深化应用的必然需要。为此,数字福建于2008年启动了省本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
一 目的与意义
政府信息目录编制总目标是:编制省级政府部门信息目录和省级政府信息总体目录,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管理机制,实现政府信息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通过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一是有利于梳理各部门业务,了解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情况,明确部门业务信息现状和特点,推进资源整合和集约化建设;二是有利于按照“一数一源、分工采集、复用共享”的原则,明确各类信息采集、维护、更新等责任单位;三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跨部门的信息共享需求,为全省政府信息共享确定业务和信息规程,推动联合监管、协同服务;四是有利于开展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从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各类业务系统,节约建设资金,避免重复建设;五是有利于推进信息标准化工作,克服信息开发无标可循、有标不循等问题,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六是有利于加强信息资源和信息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七是有利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八是有利于开展政府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和增值开发;九是有利于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十是有利于探索政府信息工作外包服务机制。
二 组织实施
1.编目对象
参与编目的单位为省级政府业务部门,共68个单位(包含二级局,但不单列)。编目的内容为:政府部门业务及其业务信息、信息指标、职能信息;政务活动产生的证照文件;建成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
2.编目要求
编目的过程和成果的表现要遵循以下“三性一规范”。
(1)逻辑性。这是指信息编目要按照“部门职能决定部门业务事项,业务事项决定业务信息,业务信息决定信息指标,信息指标产生职能信息,职能信息决定共享信息和业务协同关系”的逻辑,对各部门的业务和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展现。
(2)完整性。这是指信息编目要做到业务事项、业务信息、信息指标的不遗漏,完整展现出各单位的业务信息。为此,在梳理业务事项的过程中,还增设了子业务及其子业务信息。
(3)准确性。这包含以下两方面:一是业务事项、业务信息、信息指标命名的准确性,做到尽可能引用相关文件或标准;二是根据职能所确定的职能信息要准确,力争做到不交叉、不重复。
(4)规范化。这是指部门提交的编目成果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做到形式的规范化。为此,编目工作组还制作了统一的编目报告提纲,明确了需要提交的内容和排列顺序。
3.编目过程
根据编目方案,编目分三个阶段。从2008年5月份开始,已经开展了两个阶段五个环节,即:准备和动员环节;部门内部编目环节;部门编目成果初审和修订环节;复审和总成环节;论证和完善环节。下一阶段,是开展基于编目的顶层设计。
三 编目成果
目前,编目工作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成果。根据主体和成果层次的不同,编目成果分部门编目成果和省级总体成果。
1.部门编目成果
部门通过信息编目和审核,形成以下的编目成果:一是《福建省XX部门业务信息目录》;二是《福建省XX部门业务信息指标目录》;三是《福建省XX部门建成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目录》。目前,已经收齐了68个单位的部门编目成果。
2.省级总体成果
通过对部门的编目成果的汇总,形成了省级政府总体目录:一是《福建省省级政府业务信息总体目录》;二是《福建省省级政府业务信息指标总体目录》;三是《福建省省级政府建成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目录》。通过汇总和统计,省级政府共有2236项业务、4481条业务信息;40752项信息指标、产生902种证照文件。
四 下一步工作
虽然编目工作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上述两个阶段,是不够的,也不是最终的目的。应该充分利用编目成果,对政务业务信息开发利用和应用系统规划建设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规划,建立相关机制和标准,对科学规划、建设和应用电子政务提供支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