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北京市连续四年对各市级国家机关和区县政府开展了电子政务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多年实践探索和总结经验,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体系,在提高各单位电子政务管理水平和应用绩效,支撑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规划决策方面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市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
一 基本情况
2001年以来,为了保障奥运会的筹办举办,北京市电子政务全面加快了推进步伐,建设完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等全市性和部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随着全市信息化资产规模不断增大、信息化运维费用逐年增加,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
2005年起,根据市领导批示,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开始对61个市级政府部门进行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本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完善信息化领导机构,推动电子政务建设的均衡发展。考核指标包括基本建设情况、应用与效果、组织管理等3个一级指标,核心业务信息化等12个二级指标,业务梳理等30个具体考核指标。考核达到了预期效果,各单位领导对电子政务重视程度普遍增强,没有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信息化领导小组,首次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电子政务基础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编写了《北京市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05)》,为市领导掌握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情况提供了决策支撑。
2006年起,在对市级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开始对其他市级国家机关和区县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奥运会前电子政务建设文件的要求,重点推动各单位加强“四清两统一”(业务事项清、服务事项清、信息资源清、实现路径清)的电子政务基础工作,推动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重点任务。在总结前一年经验基础上,结合当年全市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考核指标调整为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强调了业务梳理等信息化基础工作,明确了核心业务信息化广度(更多的业务实现信息化)和深度的指标(更多业务环节实现信息化和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度),细化了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具体要求(政务信息资源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内部共享、跨部门共享、跨层级共享),突出了应用效果(公共服务、政府内部服务)。本次考核推动了市级政府各部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就绪,促进了市委机关、市人大、市政协等市级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基础建设和应用,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起到了引导作用,部分区县开始参照市级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模式在本区县开展信息化绩效评价。编写了《北京市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06)》,为市领导制定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和部署奥运会前电子政务重点工作提供了决策支撑。
2007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其中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明确了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法定职责。依据《条例》,2007年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展到覆盖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含业务独立、有独立信息化支撑体系的二级局)、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政府公共服务或行政管理职能的有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本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完成奥运会前电子政务重点任务文件的要求,重点推动各单位完成奥运信息化保障各项重点任务。在总结前两年绩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绩效、简单易行的原则,设计“服务与应用、资源整合与利用、管理与保障”3个一级指标和“核心业务信息化”等10个二级指标,没有设计三级指标,而是对每个二级指标设计若干考核点,考虑到区县政府与市级部门的差异,针对区县专门设计了二级指标,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基本定型。通过绩效考核,各单位电子政务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应用系统绩效不同程度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基础工作明确加强,促进全市电子政务管理服